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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喻信息(3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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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概念上涨0.22%,8股主力资金净流入超千万元
证券时报网· 2025-12-16 17:59
截至12月16日收盘,ETC概念上涨0.22%,位居概念板块涨幅第7,板块内,16股上涨,万集科技20%涨 停,航天信息、恒宝股份等涨停,云星宇、航天长峰、金溢科技等涨幅居前,分别上涨14.36%、 6.04%、4.86%。跌幅居前的有龙洲股份、*ST天喻、勘设股份等,分别下跌9.97%、6.33%、3.66%。 今日涨跌幅居前的概念板块 | 概念 | 今日涨跌幅(%) | 概念 | 今日涨跌幅(%) | | --- | --- | --- | --- | | 免税店 | 1.44 | 超导概念 | -3.32 | | 网约车 | 0.89 | 硅能源 | -3.16 | | 预制菜 | 0.56 | 金属铅 | -3.12 | | 数字货币 | 0.47 | 超级电容 | -3.10 | | 乳业 | 0.45 | PVDF概念 | -3.09 | | 移动支付 | 0.26 | 可控核聚变 | -3.06 | | ETC | 0.22 | 培育钻石 | -3.03 | | 中船系 | 0.15 | 金属锌 | -2.99 | | 无人零售 | 0.02 | 航空发动机 | -2.91 | | 无人驾驶 | ...
*ST天喻:12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2 20:15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九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文件 [1] - 公司股票代码为SZ 300205,截至新闻发布时收盘价为4.33元,市值为19亿元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100.0%来源于计算机和通信和其他电子制造业 [1]
*ST天喻(30020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20:03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1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披露[18] - 与关联人交易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报告[18]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披露[19]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9] 财务资助审议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6]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2] - 已通过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定期披露,有变化按金额提交审议[23] - 可预计年度总金额并披露,超预计重新提交[23] - 签订超三年协议,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24]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表决须过半数通过[2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28]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30] - 与法律法规冲突以法规为准,未规定部分按其执行[3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生效[31][32]
*ST天喻(300205)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20:03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财务顾问[5] - 应在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5]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募投项目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0] - 募投项目涉及市场环境重大变化需重新论证[10] 资金使用限制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1]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4] 专户设置与管理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5] - 超募资金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审议,年报披露[22]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2]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4] 检查与核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3]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25] 信息公告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20]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22] 其他规定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7] - 预计无法按期归还补充流动资金,应在到期日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5] - 发现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应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董事会追究法律责任[27]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29]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9]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制度于2009年8月27日制定[30] - 制度于2012年11月28日第一次修订[30] - 制度于2015年4月8日第二次修订[30] - 制度于2022年2月28日第三次修订[30] - 制度于2025年12月12日第四次修订[30]
*ST天喻(300205)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20:03
制度相关 - 制度于2011年12月27日制定,历经三次修订,最近一次在2025年12月12日[20] - 目的是规范接待特定对象调研等工作,保证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4] 接待对象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5] 接待程序 - 接待程序为预约登记→同意接待→签订承诺书→接待调研、采访→形成接待书面记录→报送深交所备案[7] 信息披露 - 证券事务部结束活动后两个交易日内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0] - 董事会秘书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记录报送深交所备案[10] 活动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重大信息或事项公告前,原则上不进行现场调研等活动[12] 接待管理 - 接待由证券事务部统一协调,董事会秘书审定需求并负责现场接待[7][10] 责任与承诺 - 接待人员违规应担责,特定对象需签承诺书并遵守承诺,违规担法律责任[15][25]
*ST天喻(3002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20:0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5]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4][5] 买卖禁止期间 - 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须遵守特定禁止期间规定,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6][7]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7] 报备管理 - 公司对董事、高管及其主要亲属买卖本公司股票实行事前报备管理[8] 信息披露 - 董事、高管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公司应2个交易日内公告[10]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17] 股份计算 - 以前一年度最后交易日持股为基数计算当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10] - 年度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一年度计算基数[11] - 当年度可转让但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作为次一年度计算基数[12] 减持规定 - 董事、高管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2]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董事和高管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3] - 减持未实施或未完毕,应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3] 其他情况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信息申报 - 新任高管在董事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4] - 现任董事、高管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信息[14] - 现任董事、高管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信息[14] 办法相关 - 本办法于2009年8月27日制定,2011 - 2025年间历经五次修订[22] -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20]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ST天喻(30020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20:0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4]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6][7]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8]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8]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18] 会议举行条件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6] 会议召开方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等方式[16] 通知变更规则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提前3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0] 审议事项规则 - 审议事项提前报送材料,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延期[11][12] 提案表决规则 - 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通过,担保事项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22] - 关联董事不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6] - 部分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26] 决议责任与保存 - 违法违规决议致损失,参与董事赔偿,反对或异议可免责[27]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33] 规则相关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8] - 规则“以上”含本数[38]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规则历经多次修订,最近一次在2025年12月12日[39]
*ST天喻(30020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20:03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武汉天喻信息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 及本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并确保有 ...
*ST天喻(30020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20:03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 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股东既 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数集中投向一人,也可分散投向数人,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 定当选董事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 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特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工会或职代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选举的投票 第五条 在选举董事时,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法律规定,按累积投票 制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 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下同)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 ...
*ST天喻(30020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20:03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公司股东、投资机构、证券分析师等[6]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8] 管理职责与人员要求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不能出席时由董事会秘书主持重大活动[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全面统筹、协调与安排[9] - 证券事务部是管理部门,是沟通桥梁[12] - 工作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等素质和技能[13] 工作主要职责与方式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14]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15] 日常工作与信息披露 - 日常工作包括汇集信息、统一披露等[15] - 在指定报纸和网站披露信息,其他渠道不得先于指定渠道[15] 咨询渠道与沟通活动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及时反馈,变更信息尽快公布[16] - 定期报告结束后举行业绩说明会,必要时一对一沟通[16]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提问[18]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8] 信息提供与沟通方式 - 财务部定期提供财务信息,相关部门提供业务信息[20][21]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22] 接待与沟通规范 - 接待投资者需确定意图,按程序接待并备案[24]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要求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5]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全程参加[26] 信息保密与处理 - 活动以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9] - 不得用交流代替正式披露,泄露重大信息应立即公告[28]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28]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明确信息泄露应对措施和流程[28] 对分析师报告处理 - 不应评论分析师报告或预测,应拒绝给予意见[29][30] - 对不正确且已公开或非股价敏感资料,通知分析师[30] - 若错误信息涉及未公布股价敏感资料,考虑公开披露并纠正[30] 制度相关 - 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32] - 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为准[32]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33] - 解释权归董事会[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