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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3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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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因收购亿联统一会计政策,调整设备折旧及坏账计提标准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15 10:19
南方财经12月15日电,光韵达(300227.SZ)于2025年12月13日发布公告,宣布对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及会 计估计进行变更。此次变更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是调整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下限从5 年缩短至3年,使得年折旧率上限相应提高至31.67%;二是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 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组合划分及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并将原适用于不同类别的差异化计提规则 进行统一。 变更原因与公司近期完成的一项重大收购直接相关。2025年7月,光韵达成功收购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 有限公司56.0299%的股权,使其成为控股子公司。亿联无限主营业务为宽带接入设备等网络设备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其资产损耗特性与公司原有业务存在差异。为更贴合新业务的实际状况,并统一母子 公司的会计标准,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原有会计估计和政策进行了适应性调整。 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采用不同方法处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采用未来适用法,因此不 会对以往年度的财务结果产生影响。而应收款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则采用追溯调整法。经测算,若新政策 运用于过往年度,亿联无限2024年及以前年度的净利润将增 ...
光韵达(300227.SZ):目前公司在商业航天领域没有相关的业务
格隆汇· 2025-12-12 23:53
格隆汇12月12日丨光韵达(300227.SZ)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航空制造是公司当前和未来重要的发展 方向,目前公司在商业航天领域没有相关的业务。 ...
光韵达(30022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2-12 19:1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 事项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 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 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 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四条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 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二 ...
光韵达(3002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12 19:1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 织公司证券部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及报送事宜。董事长 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公司其他部门、个人以及本制 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单位/个人)未经董事会授权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 涉 ...
光韵达(30022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2025-12-12 19:1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问责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 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 ...
光韵达(300227)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12-12 19:1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光韵 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三条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除需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外的其他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委托理财事项、贷款、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 ...
光韵达(300227)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2025-12-12 19:18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报 告编制、会计政策处理、财务信息披露等财务相关事项负有直接责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是 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息、财务报告 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向总裁、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财务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公司财务流程的控制,定期检查公司货币资金、资产受限情况, 监控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财务负责人应当 监控公司资金进出与余额变动情况,在资金余额发生异常变动时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 董事会报告。 财务负责人应当保证公司的财务独立,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若收到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转移资金、资产或者其他资源等侵占公司利益的指令, 应当明确予以拒绝,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和 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行为,加强对公司财务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 ...
光韵达(3002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12 19:1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依法解除其职 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 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 ...
光韵达(3002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12 19:1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 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 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 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
光韵达(300227) - 章程
2025-12-12 19:1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十二月 1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661.1391 万元。 第七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