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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信:王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证券日报网· 2025-12-11 16:44
公司人事变动 - 飞利信副总经理王玥于12月11日公告辞职,辞职原因为个人原因 [1] - 王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高级管理职务,但其仍在公司工作 [1] - 王玥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即生效,其原定任期本应至2026年9月13日届满 [1]
飞利信:12月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1 13:09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文件 [1] - 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12层会议室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企事业单位,占比90.55% [1]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来自国家机关的营业收入占比为9.45% [1]
飞利信(30028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2-11 07:5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职专门召开[2] -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5]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审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会议组织与召开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8]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随时召开[8]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过半数可提议临时会[8]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过半数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8] - 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过半数同意[8]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9] - 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9]
飞利信(30028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1 07:5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反馈[7][8][9] 通知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7][8][9] - 审计委员会同意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各普通股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3] 股东权利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3] 持股比例要求 - 作为召集人的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5]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会议地点变更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召集人应于现场会议召开日两个交易日前发布通知并说明原因[17]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2] - 公司特定重大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23] 会议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请求撤销特定股东会决议,但有例外情况[25]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7] - 规则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等办理[27] - 规则与日后文件抵触时按规定执行[27] - 规则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7] - 规则修改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7] - 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7]
飞利信(30028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11 07:52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5] - 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6] 审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6]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担保额超总资产30%的事项须经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关联人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6] 信息披露与额度预计 - 被担保人到期十五个交易日未还款公司应及时披露[8]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需分别预计两类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担保物规定 - 公司只接受被担保企业特定财产抵押、特定权利质押[10][11] - 公司不接受被担保企业已设担保或受限财产、权利作为抵质押[11] 担保管理措施 - 财务部派专人建担保台账并监测被担保人情况[11][12] - 公司加强担保合同和反担保财产管理,到期清理[12] - 公司处理预计可能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12] - 公司提前二个月通知被担保企业偿债[13] - 财务部收集保管对外担保文件资料[13] 责任承担 - 违反担保制度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担责[14]
飞利信(30028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11 07:52
信息披露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应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7]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7]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报告[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应及时报告[11] - 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15] 业绩预告情况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报告并预告[16]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需及时报告并预告[16] - 公司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需及时报告并预告[16]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及时报告并预告[16] - 期末净资产为负需及时报告并预告[16] 股东相关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14][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报告[14][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减持公司股票应在变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22]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4] -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报告并送达文件[23]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预报重大信息[24]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内进行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5]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报告重大信息需在发生或知悉当日内[29]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29] 责任与制度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27] -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其他报告人负有监督义务[3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对外披露重大信息[33] - 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公司将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5]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修改亦同[37] 其他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需当日报告[17]
飞利信(30028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11 07:52
公司组织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3]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至少一次例会,可不定时开临时会[4] 人员职责 - 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向董事会报告重大情况[6][8] - 副总经理协助实施生产计划[7] - 财务负责人协助管理财务工作[7] 工作细则 - 由总经理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及修改[8]
飞利信(3002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1 07:52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7]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通知[10] - 紧急时可口头通知会议[10] 会议变更与出席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二日发书面通知[13]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8] 会议方式与表决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其他方式[19] - 未通知提案除一致同意外不得表决[20] - 审议重大事项董事应审慎判断监督[21] - 审议提案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29]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30] 提案相关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34] - 部分董事认为问题可暂缓表决,提议者提再次审议条件[35]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含多方面内容,相关人员签字保存[37] - 秘书可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39]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意见可书面说明[40]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保密[41] 决议落实与档案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42]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43]
飞利信(300287)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2-11 07:52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 拟聘任中审亚太替代中兴财光华,因后者被立案调查[2] - 董事会已通过议案,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1] 中审亚太情况 - 2024年末合伙人93人、注册会计师482人等[3] - 2024年审计收入总额70397.66万元等[3] - 近三年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等[6] 审计费用 - 2025年度审计费用100万元,较上年度降超20%[8]
飞利信(30028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1 07:52
信息披露指定平台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为刊登公告报刊,巨潮资讯网站为信息披露指定网站[2] 信息披露制度培训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通报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3] 信息披露原则与范围 - 公司应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等[5] - 公司应披露重大信息及监管要求披露的信息,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12][13] - 公司遵循自愿性信息披露原则,主动及时披露不涉敏感财务信息和商业秘密且对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21]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重大事件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8][13][19]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者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人民币需披露[17]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披露[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18] -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等信息应当立即披露[16][18][19] 业绩预告情形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26]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需进行业绩预告[26] 信息披露相关责任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2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及办理信息对外公布事宜[29]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按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审批流程经董事会审批后对外披露,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22] - 公司信息披露前需经提供单位负责人核对、证券事务部编写、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董事长审核等程序[33] 其他信息披露相关 - 公司宣传计划等公开计划实施前至少五个工作日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征询意见[30]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股东会表决时应允许其陈述意见,披露时说明原因和意见[31] - 公司与中小投资者沟通,必要时通过多种方式扩大信息传播范围[31] - 公司进行业绩说明会等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应确定可回答范围[31][32]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应合理安排活动,派两人以上陪同[32] - 公司进行商务谈判等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32] - 公司应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及注册地证监局[34] - 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及制度实施情况[36][37] - 公司将未公开重大信息划分为核心、重要、一般三级并控制知情人员范围[39][40]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需与董事会签署保密责任书[41]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董事、高管等多类人员[41] - 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公司应启动紧急处理程序[42] - 内部审计机构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并报告[45] - 子公司实际经营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46] - 子公司需按要求提前编制财务报告并上报[47] -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披露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48] - 控股股东转让控制权需调查受让人情况并报告披露[48] - 预计未来六个月出售股份达或超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等情形需刊登提示性公告[50] - 提示性公告内容包括拟出售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50]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55]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应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合规性[56]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56] - 若发现相关人员违规买卖股份,应报告、披露并追究责任[57] -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60] - 法律法规规定有权查阅的机构和人员出具相关证件可依法查阅公司文件资料[61] - 公司股东提供相关持股及身份证明文件可查阅已公开信息文件资料[61] - 其他人员需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方可查阅公司文件资料[61]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相关文件应立即送交董事会秘书[61] - 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63] - 各部门等重大事项未报告或报告不准,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对相关责任人处罚[63]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采取监管措施等,董事会应组织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63] - 信息披露过程中涉嫌违法按《证券法》相关规定处罚[63] - 信息披露的时间和格式等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执行[65]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于2025年12月11日执行[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