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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信息(3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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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信息(300306)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6-03-30 19:25
审计相关 - 审计公司对远方信息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2] - 远方信息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有效性[3] - 审计公司负责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4] - 审计公司认为远方信息公司2025年12月31日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6年3月30日[7]
远方信息(300306) -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6-03-30 19:25
业绩总结 - 2025年度公司合并口径主营业务收入36,635.27万元[8] - 2025年末资产总计16.29亿元,较2024年末下降3.90%[1][20] - 2025年末负债合计1.12亿元,较2024年末下降20.61%[20] - 2025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5.16亿元,较2024年末下降2.44%[20] - 2025年营业收入4.05亿元,较2024年下降7.13%[1] - 2025年净利润7616.99万元,较2024年下降20.43%[1] - 2025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8618.94万元,较2024年下降24.79%[3] 财务数据变动 - 2025年末货币资金2.33亿元,较2024年末增长2.02%[1] - 2025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6.08亿元,较2024年末下降14.16%[1] - 2025年末应收账款2055.33万元,较2024年末增长4.12%[1] - 2025年末存货1.24亿元,较2024年末下降13.99%[1] - 2025年末合同负债5131.95万元,较2024年末下降24.40%[20] 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 -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判断标准[163] - 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174] - 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175] 其他信息 -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2.69亿元,总股本为2.69亿股[42] - 公司股票于2012年3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42] - 财务报表于2026年3月30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43]
远方信息(300306) -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版)
2026-03-30 19:22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6][7]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十八类事项[12][13][14]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或收费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3][14] - 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14] - 公司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应遵循避免或减少交易、公平定价等原则[3]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6][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7][18]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1] 关联交易特殊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超过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2][28]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2]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标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23] - 公司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应参照规定确定并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20] - 公司应采取措施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占用或转移公司资源[14] - 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14]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24] - 未获董事会或股东会事前批准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在获知事实之日起六十日内履行批准程序[27]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31]
远方信息(30030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版)
2026-03-30 19:22
股东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权变化较大时应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9][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9][19] 报告审计与披露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半年度报告在拟进行利润分配(仅现金分红除外)等情形下应审计[13]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需进行业绩预告[1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立即披露[1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立即披露[18]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24]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24] - 一季报、三季报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且一季报披露不得早于上一年年报[24] 报告流程与管理 - 定期报告在董事会召开至少5日前送达公司董事审阅[25] - 定期报告内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7] - 公司董秘与投资部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保存期为10年[31]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时,各主管部门或分、子公司应在事件发生同时书面报告董事会秘书[28]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信息发布与管理 - 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31] - 重大信息发布应广泛、公开、非有选择性,特定对象披露需同时公告[34] - 公司互联网发布经营、财务数据等需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由董事会秘书签发[34]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34] - 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非正式公告传达前须经董事会秘书同意[36] - 公司应关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和媒体报道,必要时公开澄清[4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40] 豁免与责任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43]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45]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登记相关事项,保存登记材料不少于十年[46] - 内幕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行为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4] - 公司可追究因工作失职或违规致信息披露失误或造成损失当事人的责任[51] - 公司保留追究未经许可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的外部知情人士责任的权利[5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自通过之日起执行[53]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其他规定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53] -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5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4] -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30日相关文件发布[55]
远方信息(300306) -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意见
2026-03-30 19:22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1] - 现任独立董事为白剑、周红锵、赵宇恒[1] - 评估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2]
远方信息(300306)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红锵)
2026-03-30 19:22
2025年情况 - 独立董事参加4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均投同意票[4] - 参与4次审计、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主持1次薪酬与考核会[6] - 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无对外担保等情况[7] - 现场履职超15天,按时披露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0][12] - 审议通过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13] - 修订完善制度,新增配套管理制度[14] - 公司运行良好,无损害投资者权益情况[15] 2026年展望 - 独立董事将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提供决策参考[16] - 确保公司整体和中小股东权益不受损害[16]
远方信息(300306)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剑)
2026-03-30 19:22
公司治理 - 2025年独立董事参与4次董事会及2次股东会[4] - 2025年独立董事参与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 - 2025年独立董事主持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5] 财务合规 - 2024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关联方非正常占用资金情况[6] - 2025年公司按时编制披露定期及内控自评报告[11] 会议决策 - 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2] - 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续聘审计机构议案[12] 薪酬与运营 - 2025年董高人员薪酬合规,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13] - 2025年度公司运行良好,无损害投资者权益情况[14]
远方信息(300306)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宇恒)
2026-03-30 19:22
独立董事履职 - 2025年独立董事参加4次董事会及2次股东会,对全部议案投同意票[5] - 2025年独立董事召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 - 2025年独立董事现场履职超过15天[11] 公司运营与治理 - 2025年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无对外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7] - 2025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12] - 2025年度公司运行良好,无损害投资者权益情况,董事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16] 议案审议 - 2025年4月15日和5月8日分别审议通过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14] 薪酬审查 - 2025年独立董事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认为符合规定[15]
远方信息(300306)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6年3月修订版)
2026-03-30 19:22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达标准须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9]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部分情形可豁免股东会审议[9] 担保后续管理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形成关联担保需履行相应程序[11] - 公司财务部门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被担保方做好清偿债务工作[19]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需及时披露[23] - 公司对外担保需在深交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23] - 公司独立董事需在年度报告中对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23] - 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及偿债能力,发现问题董事会及时采取措施[19] - 被担保方不能履约,公司应立即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1]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特定条件下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1]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责任人应提请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21] - 保证合同多人按份额担责,公司拒绝承担超份额责任[21]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远方信息(3003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版)
2026-03-30 19:22
薪酬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方案决定与构成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管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5][6] - 独董领固定津贴,非独董和高管薪酬含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绩效占比不低于50%[10] 薪酬发放与调整 - 独董津贴季度发放,离职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算薪酬[11][12] - 薪酬调整依据含同行业水平、通胀、公司盈利等[18] 薪酬追回机制 - 财务造假等追溯重述报告或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追回相关薪酬[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