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30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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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7-03 18:34
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0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5,988,048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 5,988,048 股后的股本 266,581,982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 元(含税),公司本次合计派发 股利 1,066,327.92 元。本次股利分配后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公司 2024 年度不送红股,不转增。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1,066,327.92 元 /272,570,030 股*10 股=0.039121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 (一) 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 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二)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 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在编制、审议和披露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 用管理,现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可能 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需报批的 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向外 部单位报送信息的管理工作。 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应当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 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 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 会议、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下称"成员企业") 的重大资产处置行为。 第二章 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资产处置(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司应当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资产处置包括以下行为: 公司下列活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事项: (一) 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 售此类资产); (二) 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 此类资产); (三) 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活动。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重大资产的处 置行为,加强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工作,增强重大资产处置的风险意识,保证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 为,提高对外投资的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 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 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下列事项: (一) 股权投资(含设立控股或参股企业、国内外收购兼并、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 以及收购资产经营项目等经营性投资); (二) 金融投资(含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债券投资及以股票、利率、 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等); (三) 固定资产投资。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下称"成员企业")的对外投资行 为。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分别根据《公 司章程》及本制度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 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投资者纠纷解决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第三条 本制度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纠纷解决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障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特别是公众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根 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 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的 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投资者权利及行使 第六条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7 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与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5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2 | | | 第一节 | 董事 |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29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1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3 | | | 第七章 | 党建工作 34 |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 ESG(环境、社会及 公司治理)管理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及其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决策,及 ESG 相关的战略、政策和工作机制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全体董事会成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战 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下设战略风控法务部开展日常工作,负责会议前资料准备工作。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工作 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该等人员应按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 任。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公司可 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增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五) 总经理人选应具有 12 年以上的本行业工作经历或管理经验,并具有 10 年 以上本企业管理经历,中共党员; (六)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 投资者(下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 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 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 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 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