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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丰股份(30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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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丰股份(300695) - 300695兆丰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831
2025-08-31 18:38
财务业绩 - 2025年上半年营收3.44亿元,同比增长5.88% [2] - 归母净利润7107万元,同比增长7.18% [2] - 毛利率28.34%,净利率21.2%,同比均上升 [2] 业务结构 - 主机配套业务营收占比35% [10] - 主机业务2025年增长约40% [10] 技术研发 - 累计开发轴承产品近5500余种型号 [5] - 持有有效专利100余项 [4] - 建成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技术中心及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 [7] 产能布局 - 推进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工厂项目 [4] - 人形机器人丝杠产能100万套,已完成多型号设计并开展测试 [8] 新业务进展 - 电控产品实现小批量供货 [6] - 介入工程机械电控板块,与头部新能源车厂推进合作 [9] - 布局无人物流车、人形机器人充放电模块产品 [9] 战略方向 - 推行"由机向电、电牵引机"发展战略 [6] - 通过"产业投资+业务合作"模式拓展产业链 [3] - 应用机器人自动生产线及5G技术构建数字工厂 [7]
兆丰股份(300695.SZ):2025年中报净利润为7107.21万元、较去年同期上涨7.18%
新浪财经· 2025-08-28 18:40
财务表现 - 2025年中报营业总收入3.44亿元 同比增长5.88%[1] - 归母净利润7107.21万元 同比增长7.18%[1] - 摊薄每股收益0.70元 同比增长7.69%[3] 盈利能力指标 - 毛利率28.34% 同比提升0.06个百分点[3] - ROE为2.72% 同比提升0.14个百分点[3] - 总资产周转率0.11次 同比增长7.37%[3] 资产运营效率 - 存货周转率1.40次 同比增长7.67%[3]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6351.01万元[1] - 资产负债率13.30% 同比下降1.39个百分点[3] 股权结构 - 股东户数1.12万户[4] - 前十大股东持股8136.06万股 占总股本79.56%[4] 同业比较 - 归母净利润在同业已披露公司中排名第84[1] - 毛利率在同业已披露公司中排名第34[3] - 资产负债率在同业已披露公司中排名第13[3]
兆丰股份(300695.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7107.21万元,增长7.18%
智通财经网· 2025-08-28 00:31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3.44亿元 同比增长5.8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07.21万元 同比增长7.18% [1] - 基本每股收益0.7元 [1] 盈利质量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54.32万元 同比减少13.07% [1]
兆丰股份(30069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中国-杭州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2 第 1 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兆丰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兆丰机电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 2 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专门设立的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 3 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 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 4 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 ...
兆丰股份(30069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制度依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依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4] 审议规则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6] - 部分事项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1次,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开临时会议[8] 会议组织 - 会议由过半数推举1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2名以上可自行召集[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0][15]
兆丰股份(30069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667.77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225.6924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225.6924万股,每股面值1元[5][14][15] - 杭州兆丰实业等四家公司为发起人,分别持股40.178%、26.786%、25.036%、8.000%[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0]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和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7]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34]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形出现,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1] 决策审批规定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9] - 股东会审议与关联方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3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4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07]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7]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96] 财务报告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0][14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先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143]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可同时派发股票股利[148] 其他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 - 3名等[13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费用[165] - 公司合并等应在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75][176][177]
兆丰股份(300695)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担保管理规定 - 公司担保统一管理,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担保,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相互担保或请其他单位为其担保[5] - 对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审批额度[10] 担保审议要求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3]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了解情况并披露,准备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2][24] - 财务部每季度或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担保情况,采取措施并提出处理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提交董事会[23] 信息披露内容 - 公司应披露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担保总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6] - 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担保,公司应在其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为其他主体担保,视同上市公司提供担保[30][31] 合同管理 - 担保期间主合同条款变更需修改担保合同,应报批、审查后重新订立合同[18] - 订立担保格式合同应审查义务性条款,对可能造成风险的强制性条款要求修改或拒绝担保并报告董事会[18] - 财务部负责担保合同登记与注销,指定人员保存管理,督促被担保人还款[20] - 经办责任人应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可终止未约定担保期间的连续债权担保并报告财务部[20] - 若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公告[26]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在特定条件下不得对债务人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6]
兆丰股份(30069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4] - 公司应及时披露对股价有重大影响信息并报送深交所[7] - 公司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五类[8] 定期报告编制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编制报送深交所[16]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报送深交所[18]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披露,一季度报告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9]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5]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披露[27]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8]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发布经部门核对、证券法务部草拟、董秘审核、董事长签发[35] - 定期报告草案由高管编制,董事长召集审议,董秘组织披露[36] - 临时报告由证券法务部草拟,董秘审核组织披露,重大事项需审议[38] 责任人与监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主要责任人及联络人[45] - 董事会定期自查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执行情况[50] 资料保管与期限 - 证券法务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10年[54] 其他信息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60] - 公司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第一负责人[64] - 证券法务部是信息披露常设及股东来访接待机构[67]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9]
兆丰股份(30069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7]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3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需解除职务[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20]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9] 独立董事工作保障 - 公司为专门会议提供便利,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 履职费用含聘请中介、差旅费等由公司承担[34]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董事会预案、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4] 独立董事补选规定 - 因不符条件等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6] - 任期届满前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无会计人士,履职至改选,60日内补选[16] 其他规定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抵触时修订报股东会[34]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 - “以上”含本数,“高于”“少于”不含本数[34]
兆丰股份(30069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中国-杭州 二〇二五年八 1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 5 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 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储存 第 10 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设置的专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3 第 6 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第 7 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