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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稀土市场:氧化镝涨2.39万元/吨 氧化铽跌4.97万元/吨
金融界· 2025-12-17 00:13
代码名称最新价(元)涨跌幅(%)成交额300779惠城环保137.531.786.54亿元002497雅化集团 21.731.789.69亿元600549厦门钨业39.260.922.81亿元920061西磁科技29.40.752083.26万元920807奔朗新 材14.760.754261.43万元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行情君 2025年12月16日稀土市场行情: 根据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显示,今日稀土主流产品价格小幅调整。氧化镨钕均价57.74万元/吨,下跌 0.10万元/吨;金属镨钕均价70.23万元/吨,下跌0.01万元/吨;氧化镝均价140.14万元/吨,上涨2.39万元/ 吨;氧化铽均价624.17万元/吨,下跌4.97万元/吨。今日询价氧化钕、氧化镨、氧化镧铈、氧化铕、氧 化钇等产品成交信息较少,请慎重参考。目前,镨钕产品价格继续保持弱稳运行,市场成交僵持,活跃 度一般。中重稀土市场保持少量刚需成交,近期出现利好传言,氧化镝价格回升。整体来看,稀土市场 整体氛围依旧偏淡,近期稀土价格或继续保持弱稳走势,同时应提高对中重稀土价格的关注。 A股市场部分稀土永磁概念股行情表现(2025年12月1 ...
惠城环保:12月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8 18:55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第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263亿元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几乎全部来自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该业务占比达99.47% [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仅为0.53% [1]
惠城环保(300779)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12-08 18:32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 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或"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惠城环保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惠城信德")拟向公司提供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借款(公 司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借款年利率不超过 3.40%。 张新功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惠城信德为 张新功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 ...
惠城环保(300779)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25-12-08 18:31
债券持有人会议提议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提议召开会议[8] 债券违约决策 - 发行人未偿其他有息负债超5000万元且达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可能致债券违约需会议决策[9] - 发行人合并报表内重要子公司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可能致债券违约需会议决策[9] 会议召开安排 - 公司董事会应在提议后15个交易日内召开会议,并于会前10个交易日公告通知[10] - 若董事会未履职,相关债券持有人可公告发出会议通知[12] 会议变更规定 - 因不可抗力变更会议相关内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至少5个交易日公告说明[11] 临时议案规则 - 相关债券持有人有权提临时议案,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召集人2个交易日内发补充通知并公告[14] 会议时间节点 - 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会议召开日期前第5个交易日[15] - 债券持有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在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17] 会议召开条件 - 会议须由代表未偿还债券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20] 会议主持规则 - 若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董事均未能主持会议,由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以所代表债券面值总额超二分之一多数选举主持人[21] 表决权规则 - 每一张未偿还的面值100元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22] - 若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关联方,在会议上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23] 决议通过条件 - 重大事项议案需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4] - 一般事项议案需经超过出席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25] - 召集人连续三次召集一般事项议案会议且每次出席人数未达要求,第三次会议经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决议即可生效[26] 决议公告与资料保管 - 召集人应在会议作出决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公告[27] - 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由发行人董事会保管,保管期限为本次可转债债券存续期及存续期届满后两年,最长不超过十年[28] 规则生效条件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32]
惠城环保(30077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8 18:31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惠城 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参照《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
惠城环保(30077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8 18:31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存储制度。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 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 ...
惠城环保(30077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8 18:31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惠城环保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因特殊情况需由其他人员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同意。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联系人,并明确各 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 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 ...
惠城环保(30077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8 18:31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 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
惠城环保(3007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8:31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和《青岛惠城 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是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三条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会的决议设立专门委员会。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为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证券事务部负责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 披露事务等事宜,处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
惠城环保(30077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08 18:31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签订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