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30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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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向标 | 海能实业(300787)2025年三季度已披露前十大机构累计持仓占比7.18%
新浪财经· 2025-10-29 10:14
公募基金方面,本期较上一期持股增加的公募基金共计5个,包括招商量化精选股票发起式A、招商成 长量化选股股票A、博道成长智航股票A、华商品质慧选混合A、泓德中证A500指数增强A,持股增加 占比达1.83%。本期较上一季度新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6个,主要包括广发量化多因子混合A、万家中证 500指数增强发起式A、财通先进制造智选混合发起A、招商中证A50指数增强发起式A、国投瑞银新增 长混合A等。本期较上一季未再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85个,主要包括博道远航混合A、大成中证360互联 网+指数A、博道沪深300增强A、博道中证500增强A、博道久航混合A等。 2025年10月29日,海能实业(300787.SZ)发布2025年第三季报。截至2025年10月28日,共有15个机构投 资者披露持有海能实业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达2262.64万股,占海能实业总股本的7.22%。其中,前十 大机构投资者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量化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台和盛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成长量化选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台大盛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 ...
海能实业(300787.SZ):前三季度净利润8792.85万元 同比增加72.30%
格隆汇APP· 2025-10-29 00:15
格隆汇10月29日丨海能实业(300787.SZ)发布公告,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13亿元,同比增 加55.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92.85万元,同比增加72.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92.37万元,同比增加54.33%;基本每股收益0.3081元。 ...
海能实业:关于计提2025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0-28 21:42
(编辑 楚丽君)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8日晚间,海能实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 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8,369,578.68元。 ...
海能实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0-28 21:42
(编辑 楚丽君)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8日晚间,海能实业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将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包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董事会同意提名周洪亮先生、邱添明先生、 刘洪涛先生、韩双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姚卫国先生、华金秋先生、赵 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海能实业(300787)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7月3日核准首次发行2122万股普通股,8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1343.2952万元,股份总数为31343.2952万股,均为普通股[8][19] - 发起人以2013年5月31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为6000万股,初始认购股份数分别为4200万股、1200万股、600万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2]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否则股东可起诉[2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终结后6个月内召开[5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即五人)等6种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6] - 公司部分担保行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交易涉及特定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47][49]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人[100]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03][106]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常会,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0]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28] - 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分别为三名[128]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29]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34] -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届满连聘可连任[137] 财务与分红相关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8] - 公司以每3年为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股利(或股份)派发须在2个月内完成[14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或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58]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或《证券时报》为信息披露媒体[169]
海能实业(30078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4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 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 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 行董事职务。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低于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 缺额后生效。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1 ...
海能实业(30078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4
薪酬标准 - 非独立董事董事津贴税前2.4万元/年,按月发[10] - 独立董事津贴税前7.2万元/年,按月发,现场补贴3000元/天,总额不超6万/年[11] -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占年薪30%-50%,按月发,绩效薪酬占50%-70%,按考核发[12] - 出任高管津贴税前2.4万元/年,按月发[13] 薪酬管理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薪酬标准、方案和考核办法等[7] 薪酬调整与实施 - 岗位变更按任职时段发当年基本和绩效年薪[19] - 薪酬调整依据含同行业同地区薪酬增幅、通胀水平等[22] - 制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同意、股东会批准实施[25]
海能实业(30078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8] 独立董事任期与罢免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 1%以上股东可质疑或罢免独立董事[8]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8] 独立董事补选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9] - 出现问题致达不到法定人数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 专门委员会提案一般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1]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审计委员会审核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6]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0] - 特定情形向中国证监会等报告[32]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33][2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34][35][22]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36][2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7][23]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8][23] 独立董事责任 - 擅自离职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9][25] - 在董事会决议签字并负责,决议违法承担法律责任[40][25] - 特定情形取消和收回当年奖励性薪酬或津贴并披露[41][25] 工作细则相关 - 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按规定执行[42][27] - 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批准后生效[44][27]
海能实业(30078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5] - 董事、高管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 董事、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20]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大会通过任职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 新任高管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减持披露 - 董事、高管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十七个交易日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11]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六个月[14] - 减持数量或时间过半时,应披露减持进展[14] - 控股股东等减持达公司股份总数1%,应在事实发生两日内公告[14] - 董事、高管股份预计变动,董事会办公室应在接到报告两日内申报并公告[14] 股份锁定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未满一年,新增股份100%锁定[18] - 每年首交易日,以董事、高管上年末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9] - 董事、高管离任后六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股自动解锁[20] 其他规定 - 公司对现任及离任半年内董事、高管证券账户信息登记备案[18] - 董事、高管及时申报本人证券账户及公司证券变动,严禁账户交他人操作[18]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申报数据对董事、高管股份锁定[18] - 对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高管,可锁定其名下股份[20] - 董事、高管限售股满足解除条件可申请解除[20] - 董事、高管违法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秘书报告监管机构,责任人说明情况并可能公开致歉[22]
海能实业(30078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华金秋)
2025-10-28 20:12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华金秋为安福县海能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 同意作为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