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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 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的原则。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董事会应制定 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并且根据 ...
唐源电气: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并维护股东利益,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创业板规则等法律法规[1] - 选聘范围涵盖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其他专项审计视重要性参照执行[2]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不得干预选聘独立性[3][4]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候选事务所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且满足六项条件:良好执业记录、固定场所、完善内控、充足资源配备、熟悉财务审计法规及证监会要求[5] - 重点考察声誉及历史审计质量,要求无重大审计问题记录[5] 选聘程序与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主导选聘流程,包括制定政策、监督过程、提出建议及定期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6] - 选聘方式需公平公正,优先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公开招标,禁止设置歧视性条件或量身定制条款[7] - 具体流程包含启动选聘、资料审查、资质审议、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签约等六个环节[8] - 审计委员会可通过查询监管信息或要求现场陈述等方式调查事务所执业质量[9] 评价标准与费用管理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权重≤15%)、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权重≥40%)等十项指标[10] - 质量管理水平评估聚焦咨询机制、分歧解决、质量复核等制度有效性[11] - 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需说明合理性[12]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规范 - 改聘需审计委员会约见前后任事务所,评估执业质量并判断改聘理由充分性[20] - 董事会需为前任事务所提供股东会陈述机会,年报审计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改聘[21][22] - 改聘公告需披露原因、前任意见、审计委员会意见及沟通情况等详细信息[23] 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罚 - 审计委员会需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严格执行内控及审计准则[26] - 违规处理措施包括通报批评、追偿经济损失及纪律处分,严重者可解除聘任[27][28] - 年度报告中需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及履职评估结果[29][1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31][32]
唐源电气: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_》《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述第三条至第 ...
唐源电气: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防范控制风险并增强信息披露可靠性,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各机构、控股子公司及重大参股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评价,并对内部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监督 [1]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合规经营、提升经营效率、保障资产安全及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1] 审计机构设置与独立性 -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成员全部为董事且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2] - 内审部在审计委员会下独立开展工作,不得隶属于财务部门或与其合署办公 [2][3] - 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与职业道德,内审部负责人需拥有匹配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 [3][4]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内审部职责涵盖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财务资料合法性、监督舞弊行为及协调内外部审计 [4][5] - 审计范围包括销货收款、采购付款、资金管理等所有财务相关业务环节,重点审查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对外投资等事项 [4][5] - 内审部拥有调阅资料、现场勘查、列席会议、追缴违规资产等权限,可对严重违规行为直接制止并建议追责 [6][7] 审计程序与档案管理 - 审计程序包括制定计划、实施审查、出具报告征求意见、跟踪整改及复审争议事项 [8] - 审计档案需在项目完成后15日内建立,实行主审立卷制,工作底稿需完整记录证据信息 [9] - 公司需建立审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报告及底稿的保存期限 [9] 监督与违规处理 - 公司需建立内审人员考核机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按情节追究责任 [9] - 违规行为包括拒绝提供资料、阻挠审计、销毁证据等,处罚需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9] 制度实施与修订 - 本制度由内审部解释修订,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9][10]
唐源电气(3007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7-01 20:3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投资价值[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4] 工作对象与限制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5]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5] 信息管理 - 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7] - 通过多种方式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8] 投诉与活动处理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10]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0] 重大事项应对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调研接待 - 接受调研时妥善接待,建立事后核实程序[15][16] 互动易交流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刊载信息不能替代信息披露义务[18] - 互动易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误导投资者[18] - 董事会秘书需审核互动易发布或回复的信息[19]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未经授权避免代表公司发言[20]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策划、组织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20] 员工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员工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21] 主要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22] 外部沟通与培训 - 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23] - 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23]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分类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3]
唐源电气(30078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7-01 20:32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的管理与控制,明确对外投资程序,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切 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外以货币资金、 实物、无形资产等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进行的投资行为,包括对境内外其 他法人实体或经济组织的长期投资(包括发起投资、追加投资、收购兼并和合资 合作项目等)、金融资产投资(含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债券投资、 基金投资及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 资等)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的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不含设立或者增资全 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所有对外投资活动,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 ...
唐源电气(30078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2025-07-01 20:32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第 1101 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公 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性 、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对内部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监督、审查和评 价,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改进,帮助公司持续提高运作效率、改善经营管理, 维护资产保值、增值,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实行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的 内部管理程序和规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
唐源电气(3007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7-01 20:32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国内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董事会秘 书任职资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的; (七)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 ...
唐源电气(3007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7-01 20:32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初步制定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负 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2、责、权、利统一原则; 3、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经营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4、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 董事的薪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 ...
唐源电气(300789)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7-01 20:32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负责中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2] 人员构成与产生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提名后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4][9] 会议要求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