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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30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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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30078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2025-07-01 20:32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负责人。 第二章 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事 项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的规范治理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事 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以下简称:"报告 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准确、真 实、完整地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报告。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重大交易事 ...
唐源电气(30078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7-01 20:32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 流程与审批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信息管理 - 财务部应按季度填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表并呈报董事会[14] - 公司对外担保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应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及时披露[18] 责任追究 - 担保出现重大决策失误等情况,董事会将处分责任人[19] - 董事、高管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责任[19] - 财务人员等擅自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9] - 财务人员等怠于履职造成损失将给予处罚或处分[19] 制度说明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原则[21]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1]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唐源电气(30078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7-01 20:32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及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信 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等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 ...
唐源电气(3007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7-01 20:3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12] 会议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2个交易日前公告并说明原因[1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2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须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除担保)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6] 董事会批准事项 - 董事会有权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27] - 董事会有权批准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事项[27] - 董事会有权批准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的事项[27] - 董事会有权批准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事项[27] - 董事会有权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除担保)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27] - 董事会有权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27] 董事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30]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0]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6]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8]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0] - 本规则与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时,按其他文件规定执行[40]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40]
唐源电气(300789) -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公告
2025-07-01 20:31
薪酬方案 - 2025年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薪酬及津贴方案[1] - 适用对象为董事、高管,期限为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内[1] 薪酬标准 - 董事长薪酬1元/年[2] - 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年(税前)[2] 发放规则 -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3] - 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个税公司代扣代缴[4]
唐源电气(30078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伟)
2025-07-01 20:31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胡伟为成都 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 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 ...
唐源电气(30078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邹燕)
2025-07-01 20:31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邹燕作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 ...
唐源电气(30078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关振宏)
2025-07-01 20:31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关振宏为成 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 ...
唐源电气(300789) -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7-01 20:31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情况 证券代码:300789 证券简称:唐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5-066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 合归属资格的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8,981股。 该 部 分 归 属 股 份 已 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 上 市 流 通 。 因 此 , 公 司 股 本 总 数 由 143,720,076股增加至143,849,057股,公司 ...
唐源电气(30078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7-01 20:31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陈唐龙先生、佘朝富先生、周毅先生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 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上述候选人不存 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 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陈唐龙先生、佘朝富先生、周毅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