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矿股份(30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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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徐晓东-已离任)
2025-04-21 18:34
会议召开情况 - 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至5月17日[2] - 任期内公司召开2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2次[5] - 2024年独立董事出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5] - 任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5] - 任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6] - 2024年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 - 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1] - 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2] 报告披露与制度执行 -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10] - 任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形[10] - 任期内公司无应披露的关联交易[11] - 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规定[13] -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且能有效执行的内部控制体系[13] - 公司法人治理、日常管理等活动严格按内部控制规定进行,并合理掌控内外部风险[13] -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况[14] 其他事项 -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审计机构[12]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2] - 2024年独立董事严格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15]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林素燕)
2025-04-21 18:34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林素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林素燕,作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董职责。报告期内, 本人积极参加和出席公司各类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同时发挥本人 财务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方面的 工作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 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 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 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 ...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8:34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 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 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的起草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代表董事,3 名为独 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18:34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 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 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8:3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 控制,规范公司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根据《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其中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徐兵)
2025-04-21 18:34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徐兵)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兵,作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董职责。报告期内, 我积极参加和出席公司各类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发挥本人在液压、 机械上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产品研发生产、审计监督 以及薪酬考核等方面的工作,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徐兵:男,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2001 年 7 月 至 2013 年 12 月,曾先后担任浙江大学机械电子控制工程研究所讲师、副教授、 教授、副所长;现任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季立刚)
2025-04-21 18:34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5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5次[4] - 2024年独立董事出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4] - 2024年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4] - 2024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5] - 2024年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6] - 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1] - 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1] 报告披露与资金管理 - 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四份报告[9]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形[9] - 无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10] - 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合规[10] - 对可转债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10] 权益分派与薪酬管理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金红利3元[11] - 报告期内董高人员薪酬按考核结果发放[12] 公司治理与内控 - 建立完善内控体系并有效执行[12] - 公司活动按内控规定进行,掌控内外部风险[13] -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无违反公开承诺情况[13] 独立董事履职 - 2024年独立董事按要求履职[14] - 2025年将继续履职,关注重大事项[14] - 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参考意见[14] - 独立董事季立刚于2025年4月19日签署述职报告[15]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18:34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 ...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1 18: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核准首次发行2500万股普通股,6月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股份总数10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0][24] 股权结构 - 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5100万股,陈利华持股43.40%,湖州君渡投资持股10.00%,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持股11.00%,陈利群等各持股8.90%[2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三)(五)(六)项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9] 融资与担保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5][5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8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12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4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4] - 无重大投资或支出时,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90]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8:34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一条 为了维护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浙 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十二)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