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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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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6 19:28
证券代码:301083 证券简称:百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鸿安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新 <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 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中大道1220号百胜智能二楼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 全体监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
百胜智能(30108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6 19:01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 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 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 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 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
百胜智能(30108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6 19:01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 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 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除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规 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 ...
百胜智能(301083)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6 19:01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生机制,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百胜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予以免除其资格: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委员会纪律的; (二)未尽勤勉之责,两次无故缺席委员会会议或三次不能对应审核事项出 具意见的; 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拟被提名人员的有关资 料,负责筹备提名委员会会议并负责提出提名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 ...
百胜智能(30108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6 19:01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 行相关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公司为自身债务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股权比例超过 百分之五十的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 东 ...
百胜智能(30108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6 19:01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百胜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均有权 提名委员候选人。委员经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 过后,新任 ...
百胜智能(30108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6 19:01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 ...
百胜智能(30108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6 19:01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申请股份初始登记时,委托公 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等),并申请 将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按相关规定予以管理。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按照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的规定合并为一个账户。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减持股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 ...
百胜智能(301083)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6 19:01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 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 ...
百胜智能(301083)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6 19:01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指导内 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均有权 提名委员候选人。委员经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 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法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否则不得 被无故解除职务。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无法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 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第七条 委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予以免除其资格: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委员会纪律的;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