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泉新材(30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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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材(30148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1 20:09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 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 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 资格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 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指 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或者虽然未超过 50%,但其派出董事人数占其董事会 半数以上席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 ...
思泉新材(30148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1 20:09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思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 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 ...
思泉新材(30148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1 20:09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以及《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 ...
思泉新材(301489) -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2025-07-21 20:09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301489 证券简称:思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2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21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21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1 日 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企石环镇路 362 号思泉科技园 1 栋 一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 ...
思泉新材(301489) -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7-21 20:09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 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刘湘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刘湘飞先 生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8 名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湘飞先生的简历及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 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489 证券简称:思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1 日 ...
思泉新材(30148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1 20:09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提高年度 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或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
思泉新材(30148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1 20:09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 规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披露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 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 ...
思泉新材(30148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1 20:09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规章和《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 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 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 ...
思泉新材(301489)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1 20:09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 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 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总裁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其中总裁指《公司章程》中的经理。 第四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信、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五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
思泉新材(3014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1 20:0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