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义光能(XIS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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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义光能(00968) - 联合自愿公告 - 可能分拆及於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信义能源新能源基金中国上...
2026-09-27 18:47
分拆上市核心安排 - 信义光能拟分拆信义能源新能源基金于深交所上市 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9月21日向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提交上市申请 深交所于2026年9月24日确认受理[4] - 信义能源新能源基金预计通过中国公开发售募集约16.2亿元人民币[12] - 信义能源新能源基金为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存续期内至少80%资产需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计划[12] - 信义能源拟通过全资附属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本次发售基金单位的40%[13] - 信义能源集团将支付相当于目标实体协定市值40%的款项 认购信义能源新能源基金40%的上市后发行单位[20] - 信义能源新能源基金剩余60%上市后发行单位由独立第三方持有[16] - 信义能源新能源基金指示性发售规模与持有目标项目的目标实体评估价值大致相等 收购代价以基金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现金支付[18] - 信义能源新能源基金公开发售上市完成后 信义能源集团将获得出售目标实体全部购买价 扣除交易成本及开支[20] - 分拆上市完成后目标实体将不再纳入信义能源集团合并报表范围[6] - 信义能源拟将分拆所得资金用于新投资机遇 一般营运资金及相关房地产项目建设[6] 交易合规认定 - 按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 信义能源出售目标实体的最高适用比率为25%或以上但低于75% 构成主要交易[7] - 按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 信义能源认购基金单位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 构成须予披露交易[8] - 按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 信义光能出售目标实体及认购基金单位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均超5%但低于25% 两项交易均构成须予披露交易[8] 基金运营规则 - 信义能源新能源基金自成立之日起存续期为14年[22] - 信义能源新能源基金存续期内每年至少分派一次收入 预计年度分派总额不低于年度可分派金额的90%[22] - 基金管理人下设的公募REIT投资管理组织可决策占基金资产净值超5%的关联交易 占基金资产净值不超20%的资产收购或出售等重大事项[28] - 服务经办人2026年全年度就三山项目及小南京项目收取基本营运管理费 自2027年起每年管理费上调2%[21] - 信义能源集团可从服务经办方获取目标项目的经常性费用收入 同时存续期内可获得基金定期分派[6] 目标实体核心财务数据 - 2024年目标实体收益为238.75百万元人民币[32] - 2025年目标实体收益为242.28百万元人民币[32] - 2026年截至3月31日止三个月目标实体收益为40.42百万元人民币[32] - 2024年目标实体纯利为102.35百万元人民币[32] - 2025年目标实体纯利为110.10百万元人民币[32] - 2026年截至3月31日止三个月目标实体纯利为8.44百万元人民币[32] - 2026年3月31日目标实体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经审核合并权益总额约为1227.13百万元人民币[32] 底层资产及主体基本信息 - 三山项目为位于安徽芜湖的100兆瓦大型地面集中式太阳能光伏电站[41] - 小南京项目为位于安徽六安的150兆瓦大型地面集中式太阳能光伏电站[41] - 信义能源全资附属公司信义光能(芜湖)为目标实体的现有股权持有人[45] - 信义能源董事会由4位执行董事及3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46] - 信义光能董事会由2名非执行董事 3名执行董事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46] - 本次联合自愿公告将在香港联交所网站 信义能源官网及信义光能官网刊载[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