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投资布局 - 公司通过持股70.8%的保利达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澳门地产发展业务[3][4][12] 土地储备情况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香港及中国大陆土地储备应占楼面面积约350万平方米[3][4]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集团可供发展土地储备应占楼面积约350万平方米[53] 股东盈利及股息相关财务指标 - 2019年公司股东应占纯利为24.50亿港元,较2018年的21.93亿港元增加11.7%[15][27] - 2019年公司股东应占基础纯利为26亿港元,较2018年的17.11亿港元增加52.0%[15][27] - 2019年每股基础净盈利为2.21港元,2018年则为1.45港元[15][27] - 建议2019年末期股息每股为0.54港元,全年股息每股为0.78港元[15] - 2019年全年股息每股为0.78港元,2018年为0.72港元[27] - 2015 - 2019年股东应占盈利分别为12.02亿、9.47亿、16.35亿、21.93亿、24.50亿港元[17] - 2015 - 2019年每股资产净值分别为19.90、20.49、21.17、21.82、23.00港元[19] - 2015 - 2019年每股股息分别为0.58、0.60、0.65、0.72、0.78港元[21] 公司营收及经营盈利情况 - 2019年营业收入为116.24亿港元,经营盈利为34.30亿港元[23] 各物业租金收入情况 - 2019年来自香港物业投资组合总租金收入升至3.57亿港元,较2018年增加2%[31][88] - 2019年来自始创中心总租金收入升至3.06亿港元,较2018年增加1%[31][88] - 2019年保利达资产应占合营企业投资物业总租金收入升至约8400万港元,较2018年增加2.4%[32][88] - 2019年澳门广场应占总租金收入增加100万港元至约7700万港元[88] 各业务线经营情况 - 2019年石油业务税后亏损2.85亿港元,2018年为1590万港元[34] - 2019年製冰及冷藏业务经营盈利总额降至2520万港元,较2018年下降1%[35] - 2019年金融投资业务录得净收益760万港元[36] - 2019年物业发展业务经营盈利总额达37.20亿港元,主要来自香港及澳门发展项目[46] - 2019年香港、中国内地、澳门物业发展经营盈利分别为6000万港元、29.31亿港元、7.29亿港元[49] - 2019年物业投资、物业发展、其他、石油分类业务经营盈利分别为4.02亿港元、37.20亿港元、1.50亿港元、 - 2.57亿港元[51] 项目进展情况 - 63 Pokfulam项目总楼面积约12190平方米,2020年2月6日取得入伙纸[53] - 63 Pokfulam项目预售逾九成半,预计2020年中陆续交付买家,相关销售收益来年确认入账[38] - 将軍澳项目总楼面积约48200平方米,上盖工程进行中,预计2021年底/2022年初完工[57][61] - 清水湾道项目总楼面积约196400平方米,补地价协商进行中,预计完工日期有待落实[59][61] - 江灣城(瀋陽)项目计划总楼面积约71.2万平方米[62] - 翠堤灣(沈阳)总地盘面积约110万平方米,总楼面积约200万平方米,集团权益100%,3A期预计2021/2022年完工[65][67] - 江湾南岸花园(惠州)总地盘面积约14.6万平方米,总楼面积约51.99万平方米,集团权益60%,2期预计2021年完工,3期预计2023年完工[68][70] - 山语湖(佛山)总地盘面积约402.07万平方米,总楼面积约160万平方米,集团权益50%,3期预计2022年完工[71][73] - 江湾城(无锡)总地盘面积约6.88万平方米,总楼面积约36.5万平方米,集团权益100%,3期和4期预计2023年完工[74][76] - 城市广场(天津)总地盘面积约13.55万平方米,总楼面积约85万平方米,集团权益49%,3A期预计2023年完工,3B期待落实[79][81][82] - 上海项目总地盘面积约2.14万平方米,总楼面积约11.36万平方米,集团权益100%,预计2023/2024年完工[83][87] - 中山项目总地盘面积约23.48万平方米,总楼面积约58.7万平方米,集团权益35.4%,预计2021 - 2025年完工[85][87] - 另一沈阳项目总地盘面积约16.53万平方米,总楼面积约71.2万平方米,集团权益100%,5期预计2023年完工[64] 已入账项目面积情况 - 翠堤湾(沈阳)已入账总楼面积约54.48万平方米[67] - 江湾南岸花园(惠州)已入账总楼面积约24.46万平方米[70] 物业租用率及管理面积情况 - 2019年底香港物业投资组合整体租用率维持高于95%[88] - 截至2019年底,集团管理物业总面积约163.2万平方米,2018年为151.7万平方米[89] 公司面临风险情况 - 公司面临物业发展、监管、人员、财务等多项风险[90][93][94][95] 公司社会责任情况 - 公司自2007年起成为世界自然基金会香港分会公司会员[98] - 公司自2009年起获“商界展关怀”嘉许,2019年捐款并参与社区活动[102] -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将在公司及港交所网站刊登[103] 员工相关情况 - 2019年12月31日集团雇员总数为3062名,较2018年的858名增加2204名[104] - 2019年员工总成本增至4.10亿港元,2018年为2.73亿港元[104] 公司资金及负债情况 - 2019年12月31日集团银行贷款总额为109.6亿港元,2018年12月31日为152.81亿港元[106] - 2019年12月31日集团银行借贷净额为77.01亿港元[106] - 2019年12月31日集团结欠关连公司贷款为39.72亿港元[106] - 2019年12月31日集团资本负债比率为41.3%,2018年12月31日为66.2%[106] - 2019年香港项目销售及预售贡献现金流入约66.98亿港元,内地物业发展销售及预售款约9.98亿港元[106] - 2019年关连公司附属公司就澳门项目向集团分派7.2亿港元[107] - 2019年集团投入工程款约27.97亿港元[108] - 2019年12月31日集团为合营企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金额为5.69亿港元,相当于11.39亿港元有期贷款额的50%[113] 董事会构成情况 - 2019年12月31日,董事会包括10名成员,其中执行董事4名占40%,非执行董事4名占40%,独立非执行董事2名占20%[132] 企业管治情况 - 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内所有守则条文,除第A.2.1条外[128] - 柯为湘先生同时履行董事会主席和行政总裁职务,年内主席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两次会议讨论集团事宜[135][136] - 公司设有提名委员会,负责制订董事提名政策及提出董事挑选、委任或重新委任建议[137] - 李国星、陆恭正、司徒振中自2002年1月起出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21][122] - David John SHAW自2007年6月起出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23] - 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执行董事[124] - 公司企业管治原则着重高质量董事会及对股东的问责性,会定期检讨企业管治常规[127] - 董事会由香港公司条例、上市规则及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管辖,负责提供领导与监督等[133] - 董事会有权委任人士为董事,以填补空缺或扩大董事会[137] - 新委任董事留任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现有董事任期自上次获选或重选起不超三年[138] - 公司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从多方面考虑成员多元化[140] - 董事会采纳由提名委员会执行的董事提名政策[144] - 提名委员会评估董事候选人考虑多方面参数[147] - 公司网站登载股东提议推选董事程序,2019年无候选人被提名[149] - 公司薪酬政策由董事会负责,薪酬委建议薪酬政策和架构[150] - 董事及管理层年内酬金载于财务报表附注5[151] - 董事会建立机制检讨公司事务,重要决策由董事会和合适委员会决定[152] - 董事会定期举行会议,年内共举行四次面谈会议[153] - 董事会及其委员会会议记录由公司秘书保存[154] - 公司设有四个董事委员会,分别为执行、审核、提名和薪酬委员会[156] - 审核委员会2019年举行三次会议,成员与外聘核数师在管理层不在场时会见两次[159] - 提名委员会2019年举行一次会议[161] - 薪酬委员会2019年举行三次会议[163] - 2019年董事会会议举行4次,审核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委员会3次,股东周年大会1次[165] - 董事会平均出席率为97.5%,审核委员会100%,提名委员会100%,薪酬委员会100%,股东周年大会90%[165] - 执行委员会成员包括柯为湘先生等5人,2019年经常举行会议[157] - 审核委员会成员包括李国星先生等4人,其中3人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59] - 提名委员会成员包括柯为湘先生等3人,其中2人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61] - 薪酬委员会成员包括司徒振中先生等4人,其中3人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63] - 2019年公司为董事举办了一次内部培训[168] - 2019年公司秘书进行了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170] - 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提供准许之弥偿条文,惠及公司董事且年内有效[172] - 公司为董事的法律诉讼风险安排保险计划,每年检讨[172] - 公司采纳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证券交易行为守则,所有董事年内遵守[174] - 公司就雇员证券交易订立书面指引,禁止买卖期内交易须事先获批[174] - 管理层每月向董事会成员提供更新资料[176] - 集团风险管理架构符合“三道防线模式”[177] -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每年进行成效审查[181] - 集团决心培育及维持高水平的专业操守及商业道德[183] - 审核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高级职员年内举行三次会议[184] 核数师酬金情况 - 外聘核数师核数服务酬金为5271千港元,税务及业务顾问服务酬金为298千港元,其他非核数服务酬金为1085千港元[189] - 审核委员会在管理层不在场情况下会见外聘核数师两次[189] 股东周年大会情况 - 2015 - 2019年股东周年大会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百分比分别为76.59%、76.40%、75.07%、73.69%、73.06%[193] - 2019年股东周年大会上省览及接纳相关报告赞成票比率为100%,宣布派发末期股息赞成票比率为100%[194] - 2019年股东周年大会重选柯为湘先生、司徒振中先生及David John Shaw先生为董事赞成票比率分别为99.528%、99.982%、100%及99.999%[194] - 2019年股东周年大会重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核数师赞成票比率为99.936%[194] - 2019年股东周年大会授予董事配发、发行及处理新增股份一般授权赞成票比率为97.306%[194] - 2019年股东周年大会授予董事购回股份一般授权赞成票比率为100%[194] - 2019年股东周年大会扩大董事发行新股一般授权赞成票比率为97.492%[194] 股息政策情况 - 董事会可酌情以现金、代息股份或其他方式宣派及分派股息给股东[197] - 公司没有预设任何派息比率[197] - 任何末期股息须由股东批准[197] 股东请求及提议相关规定 - 持有公司已缴足股本不少于1/20的股东可递交换开股东特别大会书面请求[199] - 若董事会在请求呈交日期起21天内未安排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有关股东或占全体有关股东一半以上总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开,但不得在呈交请求日期起3个月届满后举行[199] - 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于股东大会上提呈决议案,股东数目不得少于拥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之总表决权1/40或不少于50名持有公司股份且每名股东就其所持股份已缴足平均股款不少于2000港元[199] - 书面请求须在有关会议举行前不少于6个星期(如属要求发出决议通知书的请求)或不少于1个星期(如属任何其他请求)递交公司注册办事处[199] - 合乎资格出席为选举董事而召开的股东大会及投票的个别股东提议推选个别人士为公司董事,须将书面通知送交公司注册办事处,期限不早于寄发会议通知当日开始,不迟于会议日期前7日结束[196] 股东沟通方式 - 股东如欲向董事会作出查询或提出意见,可邮寄致函公司秘书或以电邮传送至enquiry@kdc.com.hk[198] 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情况 - 本财政年度内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概无变动[199]
九龙建业(00034) - 2019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