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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资源(00639) - 2019 - 中期财报
00639首钢资源(00639)2019-09-12 16:4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为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在港交所主板上市,主要业务地为香港和中国内地[42] - 集团子公司主要从事焦煤开采、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年上半年业务无重大变化[42] - 公司主要业务为焦煤炭开采、焦煤产品生产和销售,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运营无重大变动[44] 财务报表编制与审核 - 审核认为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23][24] - 2019年上半年简明综合中期财务信息按香港会计师公会准则及港交所规则编制,应结合2018年年报阅读[43] - 综合中期财务资料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准则及联交所规定编制,应与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45] - 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于2019年8月22日获董事会批准刊出[47][48] - 中期所得税按预期全年盈利总额适用税率计提,采用2018年财务报表会计政策,2019年1月1日起采用部分新准则及诠释[50][51]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追溯应用HKFRS 16,未重述2018年比较数字,新租赁规则调整于2019年1月1日期初结余确认[54][56] - 采用HKFRS 16时,公司就先前经营租赁确认租赁负债,2019年1月1日应用于租赁负债的加权平均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为4.52%[54][56] - 2018年12月31日披露的经营租赁承担为43,686千港元,使用2019年1月1日增量借款利率贴现后为(11,842)千港元[59] - 2019年1月1日确认的租赁负债为31,844,000港元,其中流动租赁负债5,816,000港元,非流动租赁负债26,028,000港元[60] - 2019年1月1日预付租赁款项60,062,000港元重新分类为土地使用权[63] - 会计政策变更使2019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增加31,844,000港元,租赁负债增加31,844,000港元,土地使用权增加60,062,000港元,预付租赁款项减少60,062,000港元[63] - 2019年1月1日保留溢利无净影响[64] - 集团租赁土地及办公场地,租期一般为2至50年[67] - 截至2018财年,土地及办公场地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67] - 2019年1月1日起,预付租赁款项重新分类为土地使用权,其他租赁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70][72] - 租赁付款采用租赁隐含利率贴现,无法确定则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71][72] - 使用权资产按成本计量,包括租赁负债初步计量金额等[74][75] - 短期租赁指租赁期为12个月或以下的租赁,相关付款以直线法于损益确认为开支[74][75] 收益与成本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收益为19.5994亿港元,较2018年同期的19.78168亿港元下降1%[10] - 同期,公司毛利为10.64516亿港元,较2018年同期的10.53768亿港元增长1%,毛利率从53%提升至54%[11] - 期内溢利为6.60027亿港元,较2018年同期的6.7151亿港元下降2%;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溢利为6.40388亿港元,较2018年同期的6.38045亿港元增长0.4%[11][12] - 2019年上半年来自客户合约收益为19.5994亿港元,2018年同期为19.78168亿港元[26] - 2019年上半年销售成本为8.95424亿港元,2018年同期为9.244亿港元[26] - 2019年上半年毛利为10.64516亿港元,2018年同期为10.53768亿港元[26] - 2019年上半年除所得税前溢利为8.66183亿港元,2018年同期为9.43377亿港元[26] - 2019年上半年期内溢利为6.60027亿港元,2018年同期为6.7151亿港元[26] - 2019年上半年期内全面收益总额为10.53648亿港元,2018年同期为5.87709亿港元[26] -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溢利为6.40388亿港元,2018年同期为6.38045亿港元[28] -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全面收益总额为10.34467亿港元,2018年同期为5.55443亿港元[28] - 2019年上半年每股盈利(基本及摊薄)为12.08港仙,2018年同期为12.03港仙[28] - 2019年上半年原焦煤销售31,418千港元,精焦煤销售1,928,522千港元,总计1,959,940千港元;2018年上半年原焦煤销售395,819千港元,精焦煤销售1,582,349千港元,总计1,978,168千港元[77] - 2019年上半年出售副产品收入26,791千港元,外币汇兑收益净额19,213千港元,其他4,280千港元,总计50,284千港元;2018年上半年分别为17,022千港元、1,420千港元、3,112千港元,总计21,554千港元[81] - 2019年上半年物业、厂房及设备撇销103,427千港元,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5,077千港元,其他1,457千港元,总计109,961千港元;2018年上半年为4,415千港元[82] - 2019年上半年应收票据贴现利息3,889千港元,租赁负债利息开支717千港元,总计4,606千港元;2018年上半年无相关费用[85] - 2019年上半年除所得税前溢利扣除销售存货成本895,424千港元、预付租赁款项摊销0千港元、采矿权摊销84,448千港元等多项成本;2018年上半年也有相应扣除[86] - 2019年上半年即期税项(中国所得税)250,036千港元,递延税项 -43,880千港元,总计206,156千港元;2018年上半年分别为254,588千港元、17,279千港元,总计271,867千港元[88] - 公司部分主要中国附属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25%[89] - 公司就主要中国附属公司可分派溢利缴纳5%预扣税[90] - 2019年上半年用作厘定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溢利为6.40388亿港元,2018年同期为6.38045亿港元[97] - 2019年上半年公司向首钢集团出售精焦煤7.1263亿港元,2018年同期为5.09811亿港元[157][158] - 2019年上半年公司向首钢集团采购原材料353.3万港元,2018年同期为81.7万港元[160][161] - 2019年上半年公司向首钢控股全资附属公司支付租金开支187.8万港元,与2018年同期持平[160][161] - 2019年上半年公司向首钢控股支付管理及顾问费150万港元,2018年同期无此项费用[160][161] - 2019年上半年公司未向首长国际支付管理及公司秘书服务费,2018年同期为55.8万港元[160][161] - 2019年上半年原焦煤产量约224万吨,同比下降5%;精焦煤产量约138万吨,同比上升18%[171][172][174] - 2019年上半年原焦煤销量约0.03百万吨,同比下降94%;精焦煤销量约1.34百万吨,同比上升22%[171] - 2019年上半年原焦煤平均实现售价(含增值税)为955元/吨,同比上涨30%;精焦煤为1424元/吨,同比上涨4%[171][175][176] - 2019年上半年原焦煤及精焦煤销售额分别占公司营业额的2%和98%,2018年同期分别占20%和80%[173][174] - 2019年上半年硬及半硬原焦煤销量分别占总原焦煤销量的45%和55%,2018年同期全为半硬原焦煤[175][176] - 2019年上半年1号及2号精焦煤销量分别占总精焦煤销量的31%及69%,2018年同期为29%及71%[175][176] - 2019年上半年公司营业额约19.6亿港元,同比下降约1800万港元或1%,排除汇率影响人民币营业额约增5%[177] - 2019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总营业额占公司营业额的76%,2018年同期为74%[178] - 2019年上半年最大客户营业额占公司营业额的36%,2018年同期为26%[178] - 2019年上半年毛利率为54%,2018年同期为53%,毛利同比增加约1100万港元或1%[178] - 2019年上半年公司营业额约19.60亿港元,同比减少约1800万港元或1%,撇除汇率贬值影响,以人民币计值的营业额上升约5%[179] - 2019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总营业额占公司营业额76%,最大客户营业额占比36%,较2018年同期分别提升2和10个百分点[179] - 2019年上半年毛利率为54%,较2018年同期增加1个百分点,毛利同比上升约1100万港元或1%[179] - 2019年上半年净利润约6.60亿港元,拥有人应占溢利约6.40亿港元,受累人民币贬值,煤炭业务相关利润同比分别下调约4100万和3500万港元,扣除此影响分别增长约2900万和3700万港元[180][182] - 2019年上半年每股基本盈利为12.08港仙,2018年同期为12.03港仙[181][182] - 2019年上半年EBITDA约11.85亿港元,经营业务产生正现金流约7.86亿港元,2018年同期分别约为11.58亿和1.92亿港元[183][185] - 2019年上半年销售成本约8.95亿港元,同比减少约2900万港元或3%,采矿权摊销约8400万港元,同比减少约800万港元或9%[184][186] - 2019年上半年原焦煤单位生产成本同比增加6%,现金生产成本同比增加4%,精焦煤加工费同比减少10%[188][190] - 2019年上半年毛利约10.65亿港元,同比增加约1100万港元或1%,毛利率为54%,2018年同期为53%[191] - 利息收入约7100万港元,较2018年同期约5900万港元同比增加约1200万港元或20%,因有效资金管理带来较高收益率[192][195] - 每吨原焦煤生产成本和现金生产成本同比分别增加6%和4%,因原焦煤产量同比减少5%和通货膨胀,且电费同比增加约4元/吨[193] - 每吨精焦煤加工费同比下调10%,因精焦煤产量同比增加18%[193]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毛利约10.65亿港元,较2018年同期约10.54亿港元同比增加约1100万港元或1%,毛利率为54%,2018年同期为53%[194] -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约5000万港元,较2018年同期约2200万港元同比大幅增加约2800万港元或127%,因副产品收入增加及外汇收益增加[197][198] - 出售副产品收入同比增加约1000万港元或57%,因副产品产量增加及售价上升[197][198] - 外币汇兑收益净额增加约1800万港元,因把握时机兑换货币产生额外汇兑收益[197][198] - 销售及分销开支约1.24亿港元,较2018年同期约1.06亿港元同比增加约1800万港元或17%,因精焦煤运输销量增加约202000吨[198][199] - 一般及行政开支维持稳定,约8000万港元(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8000万港元)[200] 资产与负债 -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值为221.48515亿港元,较2018年12月31日的212.51042亿港元增长4%[15] - 其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原存款期超过三个月之定期存款为46.49913亿港元,较2018年12月31日的43.07335亿港元增长8%;无抵押应收票据为9.34146亿港元,较2018年12月31日的11.09222亿港元下降16%[15] - 负债总值为47.69717亿港元,较2018年12月31日的44.75236亿港元增长7%;权益总值为173.78798亿港元,较2018年12月31日的167.75806亿港元增长4%[15] - 拥有人应占权益为159.67927亿港元,较2018年12月31日的153.84116亿港元增长4%;归属於拥有人每股资产净值为3.01港元,较2018年12月31日的2.90港元增长4%[15] - 流动比率为2.45倍,较2018年12月31日的2.58倍下降5%;资本负债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