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表现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确认收益约人民币14.4百万元,同比增长42.2%[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确认期内亏损约人民币3.3百万元,同比减少88.9%[2] -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约人民币3.1百万元,同比减少89.4%[2] - 母公司普通股股权持有人应占每股亏损为人民币2.05分[2] - 公司期内全面亏损总额为人民币3,280千元,同比减少89.0%[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客户合约收益为13,829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4%[16]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总收益为14,411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2%[16]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提供基金管理服务收益为9,528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5.5%[1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提供咨询服务收益为4,301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8%[1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主要客户A贡献收益2,241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4.6%[1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主要客户C贡献收益3,855千元人民币,2023年同期无数据[1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物业租赁收入为582千元人民币,2023年同期无数据[16]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其他收入及收益总额为523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5.2%[1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所得税开支总额为-16千元人民币,2023年同期为7千元人民币[2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每股基本亏损为人民币3,142千元,较2023年同期的29,550千元大幅减少[21] - 公司报告期内确认收益约人民币14.4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4.3百万元或约42.2%[43] - 基金管理费收入增加约人民币3.8百万元,主要由于瑞威资本康悦优选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贡献管理费收入约人民币5.4百万元[44] - 租赁费收入约人民币0.6百万元,为公司于2023年7月收购位于四川省成都市的两套商铺后通过出租物业取得的收入[44] - 公司报告期内确认亏损净额约人民币3.3百万元,较去年同期亏损减少约人民币26.4百万元,主要由于收益增加及其他开支减少[50] 成本与开支 - 公司行政开支为人民币16,093千元,同比减少10.4%[3] - 应收款项减值亏损拨回为人民币2,312千元,同比增加215.4%[3] - 公司融资成本为人民币1,245千元,同比增加210.5%[3] - 行政开支减少约人民币1.9百万元,主要由于人员成本及商业咨询费开支分别减少约人民币1.5百万元和人民币0.3百万元[45] - 公司拨回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净额约人民币2.3百万元,主要由于部分基金违约概率下降[46] -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于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的投资公平值减少约人民币1.5百万元,主要由于母基金II投资的华侨城项目、绍兴柯桥项目对应的底层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预期及可收回日期延后[47] - 其他开支减少约人民币24.0百万元,主要由于去年通过公开拍卖转让杭州富阳汇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基础级份额产生投资亏损约人民币24.0百万元[48] - 公司应占联营公司的亏损约人民币1.8百万元,主要由于光瑞聚耀(青岛)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加大了对营销人员的激励力度,销售费用显著增长[49] 资产与负债 - 公司非流动资产总值从2023年12月31日的94,395千元人民币下降至2024年6月30日的94,161千元[6] - 公司流动资产总值从2023年12月31日的239,755千元人民币下降至2024年6月30日的214,471千元[6] - 公司流动负债总额从2023年12月31日的56,647千元人民币下降至2024年6月30日的35,533千元[6] - 公司流动资产净值从2023年12月31日的183,108千元人民币下降至2024年6月30日的178,938千元[6] - 公司总资产减流动负债从2023年12月31日的277,503千元人民币下降至2024年6月30日的273,099千元[6] - 公司非流动负债总额从2023年12月31日的4,468千元人民币下降至2024年6月30日的3,809千元[7] - 公司资产净值从2023年12月31日的273,035千元人民币下降至2024年6月30日的269,290千元[7] - 公司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从2023年12月31日的272,927千元人民币下降至2024年6月30日的269,787千元[7] - 公司应收款项总额为人民币88,752千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84,676千元有所增加[23] - 应收款项减值亏损拨备为人民币17,427千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9,739千元有所减少[23] - 应收款项中1年内的金额为人民币18,649千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9,041千元显著增加[24] - 应收款项中超过2年的金额为人民币43,948千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47,258千元有所减少[24] - 公司应收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的款项分别为人民币216,000元和29,540,000元[24] -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于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的投资为人民币133,452千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35,994千元略有减少[26] - 公司作为投资基金管理人,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计量上述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于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的投资[26]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受限制银行存款合计为人民币25.4百万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2.6百万元增长101.6%[51] - 公司计息负债本金额为人民币25.7百万元,资本负债比率为9.5%,较2023年12月31日的8.9%有所上升[52] - 公司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于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的投资为人民币133.5百万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36.0百万元减少2.5百万元[62] - 公司未有任何资产质押或抵押[54] - 公司未有任何重大资本开支[59] - 公司未有任何或然负债[60] - 公司未有任何重大承担[58] - 公司投资物业总建筑面积为3,381.67平方米,其中新希望路7号2楼1号建筑面积为1,585.48平方米,3楼1号建筑面积为1,796.19平方米[65] 基金管理 - 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在2024年6月30日为人民币2071.6百万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183.6百万元有所下降[32][33] - 项目基金的管理资产从2023年12月31日的1795.6百万元减少至2024年6月30日的1617.4百万元[33] - 母基金的管理资产在2024年6月30日为566.9百万元,与2023年12月31日的569.6百万元基本持平[33] - 商业不动产项目的管理资产在2024年6月30日为1301.2百万元,占总管理资产的62.8%[34] - 城市化及重新开发项目的管理资产在2024年6月30日为612.7百万元,占总管理资产的29.6%[34] - 不良资产项目的管理资产在2024年6月30日为157.7百万元,占总管理资产的7.6%[34] - 公司管理的基金投资于14个商业不动产、城市化及重新开发、不良资产项目[32] - 公司在2024年上半年未新设基金参与项目投资,专注于存量项目的提质增效和退出工作[31] - 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对接各类金融机构,灵活运营多种融资方式降低项目的财务成本[31] - 公司管理的三支基金在报告期内采取货币分配及非货币分配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清算分配[32] - 母基金直接投资的管理规模从2023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388.0百万元增长至2024年6月30日的人民币454.2百万元,增长约17.1%[35] - 投资顾问业务在报告期内为12个项目提供服务,其中4个为新增项目,贡献咨询费收入约人民币4.3百万元[36] - 公司附属公司上海瑞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的杭州富阳汇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针对深圳市海石城市更新有限公司逾期支付深圳新乔围项目股权转让款一事,仲裁请求金额暂合计约人民币82,644,514元[66] - 仲裁委裁定海石城更应向富阳汇冠基金支付应付未付的第3、4期股权转让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律师费等费用,金额暂计人民币69,722,494元[67] - 富阳汇冠基金根据清算方案向有限合伙人杭州富阳汇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非货币方式分配其持有的海石城更的执行中债权价值人民币97,606,244元[67] - 公司附属公司瑞襄投资作为基金管理人的母基金VIII在富阳汇旌中的投资规模约为人民币40.2百万元[67] - 富阳汇旌尚未收到海石城更支付的执行和解协议项下所涉款项,瑞襄投资已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程序并冻结了海石城更的银行账户和部分财产[68] 业务发展 - 财富管理业务目前尚未产生收益,但公司已组建公募基金业务运营团队,预计公募基金网上交易平台将于2024年下半年开发完成[37] - 不动产租赁业务在报告期内贡献租赁费收入约人民币0.6百万元,公司计划通过降低经营成本提升自持物业的运营收益[38] - 公司计划于2024年下半年开拓海外市场,在香港开展基金管理业务[40] - 公司计划布局个人贷款不良资产业务,利用专业化处置能力进行清收,抓住个贷不良行业的发展机遇[40] - 财富管理业务未来将围绕产品设计、营销渠道、客户服务进行优化,探索新的投资标的如物流园区、产业园区等[41] - 公司计划通过引入知名房地产交易服务商和城市产业会展公司等合作方,拓展三四线城市的下沉区域市场[41] - 公司将继续秉持审慎稳健的经营原则,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机遇,提升核心竞争力[42]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2] - 公司未派发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57] - 公司主席及首席执行官均由朱平先生担任,未区分主席与首席执行官的角色[70] - 公司董事会认为朱平先生兼任主席及首席执行官符合公司最佳利益,有利于政策持续性和集团稳定运营[71] - 公司已采纳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守则,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及监事均遵守相关证券买卖守则[72] -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通过特别决议案,修订公司章程以反映上市规则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73] -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行任何购股权计划或股份奖励计划,且未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上市证券[74] -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采纳并实施瑞襄投资的员工持股计划,转让2%股权至襄携合伙,代价为人民币1,360,000元[75] - 公司附属公司成都瑞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注销[76]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未发现任何董事或控股股东的业务或权益与集团业务构成竞争[77] -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由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审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内部监控及财务申报事宜[78] - 报告期内的财务业绩未经外部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中期业绩公告已刊发于联交所及公司网站[79] 税务与法律 - 公司在中国内地的附属公司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税,小型企业可享受5%的优惠税率[19] -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将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其权利及权益[68] - 公司无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具体计划,若有将适时刊发公告[69]
瑞威资管(01835) - 2024 - 中期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