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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亨国际(605056) - 2024 Q2 - 季度财报
605056咸亨国际(605056)2024-08-28 17:29

营业收入和利润 - 营业收入为11.84亿元,同比增长18.26%[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54.93万元,同比增长25.07%[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121.88万元,同比下降6.09%[1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同比增长37.50%[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69%,同比增加0.50个百分点[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60%,同比下降0.23个百分点[12] 现金流和资产负债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809.76万元[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53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12%[10] - 总资产为25.70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3.32%[10] 业务发展 - 公司主要服务于能源、交通和应急领域的大型国央企客户[16] - 国央企正逐步推进MRO品类的集约化采购,从关注价格向质量、交付、服务、协同、数据互通等因素综合考量[17][1] - 国家电网作为公司最大客户,其集约化采购已成为央企集约化采购的标杆[17][1] - 电商化采购正成为MRO集约化采购的新趋势,可以通过流程再造和数据化决策提升效率和降低成本[17][2] - 中国MRO集约化行业整体仍处于发展初期,未来几十年可能会形成大型的MRO集约化供应商[16][3] - 公司目前的商业模式更偏向于纵向模式,深耕特定细分行业,全面满足客户需求[16][4] - 公司专注于MRO集约化供应服务,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19] - 公司在工器具、仪器仪表等MRO产品领域拥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21] - 公司通过属地化服务网络和数字化供应链提升整体服务能力,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21] - 公司持续进行自主产品和技术服务的研发和迭代更新,提升自主和技术服务体量[24] - 公司加强内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为未来规模发展做好准备[24] - 公司在电网领域保持行业引领地位,深耕电网客户需求[24] - 公司积极拓展油气、核工业、交通和政府应急等新兴战略行业[24] - 公司关注央国企MRO集约采购趋势,不断丰富电商领域经营经验[25] - 公司快速跨入发电行业,中标多家大型发电集团[24] -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多个技术领域取得成效[22,23] - 公司新型电商业务板块业务已初具规模,未来将助力大型国央企推进数字化转型[26] - 公司先后中标多家国央企电商采购平台,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新型电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26] - 公司持续深化打造产业专精特新,重点培养产品经理和市场运营团队,提升自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26] - 公司正式开工建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将打造为高端、智能、绿色的高端装备制造中心[26] - 公司研发费用同比上升47.7%,重点研发内容包括无人机调度作业、缺陷识别、电网智能化监测等技术[26] - 公司收购控股河南正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加快提升关键产品的技术实力[27] - 公司构建面向全市场全业务的技术服务体系,深入客户需求最前端[28] - 公司以"一平台双驱动"为核心打造MRO供应生态,引进优势产品并进行推广[28] - 公司规划的"数字咸亨2.0项目"取得初步成果,实现了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集成[28,29] - 公司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现金分红、回购股份等提升投资者回报[30] 财务数据 - 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减少44.50%,主要系现金分红和采购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33] - 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增加229.80%,主要系期末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33] - 在建工程较上年期末增加2,457.92%,主要系"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持续推进[33] - 短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减少35.2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末票据融资借款减少[33] - 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期末减少74.88%,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奖金所致[33] - 公司收购河南正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形成商誉91,579.10元[33] 投资并购 - 公司收回乌鲁木齐万聚高科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和武汉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股权投资[36,37] -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杭州咸亨国际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增资1,500万元[37] - 公司收购武汉咸亨国际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和武汉咸亨国际轨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36,37] -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咸亨创新产业中心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南京浙创立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和江苏浙创赛扬安全技术有限公司[37] 风险因素 - 公司面临对电网领域业务依赖以及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1] - 公司未来在新领域拓展和业务规模扩张过程中可能面临管理风险[4] - 公司业务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特点,主营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四季度[3] 股权激励 -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45] - 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5] - 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45] -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45] -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股票的相关事项[46] 股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兴润承诺在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1]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来兴承诺在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1] - 公司股东咸宁投资、万宁投资等承诺在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2] - 公司控股股东兴润投资和实际控制人王来兴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3] - 公司股东咸宁投资等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54]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咸亨集团和高盛亚洲战略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54] 其他承诺 - 公司或股东因涉嫌违法违规等情形被立案调查或受到处罚期间不得减持公司股份[53][54][55] - 股东未履行减持承诺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53][54] - 公司将严格履行股票减持承诺,如未履行将把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5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56]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采取稳定股价措施[57][58][59][60] - 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58] - 控股股东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8][5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59] - 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59][60] - 公司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签署相关承诺[60] - 公司将与投资者就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58]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股价措施[58]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1] - 公司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3] - 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3] -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4] 其他事项 -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5]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6]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7]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