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表现 - 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收益为24.98亿港元,同比下降27%[2] - 毛利为14.06亿港元,同比下降37%,毛利率为56%,较去年同期的65%有所下降[2] - 期内溢利为9.83亿港元,同比下降35%[2]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8.37亿港元,同比下降32%[2] - EBITDA为16.66亿港元,同比下降30%[2] - 每股基本盈利为17.00港仙,同比下降30%[2] - 资产净值为184.42亿港元,较去年同期的184.71亿港元略有下降[2] - 流动比率为3.44倍,同比下降13%[2] - 董事会宣派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9港仙[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值物为67.58亿港元,较去年同期的65.52亿港元有所增加[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精焦煤销售收入为2,497,844千港元,同比下降27.4%[18] -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为53,445千港元,同比下降68.6%[19] - 其他营运开支为5,301千港元,同比下降70.1%[20] - 除所得税前溢利已扣除销售存货成本为1,091,614千港元,同比下降9.8%[22] - 除所得税前溢利已扣除折旧费用为163,505千港元,同比增加31.8%[22] - 除所得税前溢利已扣除员工成本为390,945千港元,同比下降10.7%[2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所得税费用为411,330千港元,相比2023年同期的602,061千港元有所减少[2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应付股东的中期股息为443,415千港元,相比2023年同期的492,684千港元有所减少[25] - 2024年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为9港仙,相比2023年同期的10港仙有所减少[2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为837,351千港元,相比2023年同期的1,232,644千港元有所减少[2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财务资产为574,891千港元,相比2023年12月31日的688,264千港元有所减少[27][2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贸易账项净额为606,007千港元,相比2023年12月31日的530,468千港元有所增加[2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贸易账项的账龄分析显示,90日或以下的账项为554,442千港元,相比2023年12月31日的529,750千港元有所增加[3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应付贸易账项为286,257千港元,相比2023年12月31日的303,096千港元有所减少[3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应付票据为286,651千港元,相比2023年12月31日的318,371千港元有所减少[3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应付票据为286,257千港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303,096千港元减少5.55%[35] -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回购并注销了125,000,000股普通股,总代价为300,000,000港元[3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资本承担为204,660千港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53,515千港元减少19.27%[37] - 公司宣派2024年上半年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9港仙,较2023年同期的10港仙减少10%[39]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原焦煤产量为225万吨,较2023年同期的266万吨减少15%[40] - 2024年上半年,公司精焦煤产量为129万吨,较2023年同期的186万吨减少31%[40] - 2024年上半年,公司精焦煤销量为134万吨,较2023年同期的179万吨减少25%[40] - 2024年上半年,公司精焦煤平均实现售价为人民币1,938元/吨,较2023年同期的1,973元/吨减少2%[40] - 2024年上半年,低硫精焦煤销量占总精焦煤销量的3%,较2023年同期的24%大幅下降[41] - 2024年上半年,中高硫精焦煤销量占总精焦煤销量的97%,较2023年同期的76%显著上升[41] - 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营业收益为24.98亿港元,同比减少27%[42] - 精焦煤销量同比下跌25%,导致营业收益减少[42] - 前五大客户的总营业收益占公司营业收益的73%,其中最大客户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的营业收益占比为51%[42] - 公司毛利率为56%,同比下跌9个百分点[42] - 公司净利润为9.83亿港元,同比下跌35%[42] - 公司EBITDA为16.66亿港元,同比减少29.8%[42] - 公司可动用银行结余及现金结余为92.20亿港元,同比增加16%[43] - 每吨原焦煤生产成本同比上涨13%至453元人民币[45] - 利息收入为9500万港元,同比增加13%[48] -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为5300万港元,同比增加66%[49] - 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无重大出售事项[56] - 公司流动比率为3.44倍,现金及银行存款合计约100.94亿港元,其中4.31亿港元为票据融资抵押存款,4.42亿港元为土地复垦及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受限制存款,可动用自由资金约92.21亿港元[60] - 公司资本负债比率为0%,无任何借贷[58] 业务概况 - 公司主要业务为焦煤炭开采、焦煤产品的生产和销售[13] - 公司采用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中期财务资料[14] - 公司未采用的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当期或未来期间产生重大影响[16] - 公司尚未完成对新准则及准则修订对其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影响的评估[17] - 公司在中国成立的主要运营附属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且需缴纳5%的预扣税[24] - 公司雇用4,155名中国内地和香港员工[62] 行业环境 - 2024年上半年,中国GDP增长总体保持5%水平[63] - 2024年上半年,基建投资增长5.4%,钢材出口量增长24%至5,340万吨[63] - 2024年上半年,全国原煤产量下降近2%,山西省原煤产量约5.9亿吨,完成全年目标的45%[64] - 2024年上半年,全国精焦煤供应量同比下降8%,其中山西下降12%[64] 公司运营 - 公司兴无煤矿上下组煤生产更替已完成,并已恢复生产[64] - 公司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未經審核中期業績[65] - 公司独立核数师已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香港审阅应聘服务准则第2410号,审阅本期間之未經審核中期財務資料[6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之任何上市证券[66] - 公司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已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C1第二部分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67] - 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作为其董事在证券交易的行為守則,所有董事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已遵守该守则[67] - 公司公告刊载于联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中期报告的电子版本亦会于上述网站登载以供审阅[68] - 公司董事会由丁汝才先生(主席)、范文利先生(董事总经理)、陈兆强先生(副董事总经理)、王冬明先生(副董事总经理)、常存女士(非执行董事)、时玉宝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蔡伟贤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陈建雄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69]
首钢资源(00639) - 2024 - 中期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