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与财务报告 -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税前)[3] - 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3] - 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按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4]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4]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中英文编制,中文文本为准[4]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过审计[3]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细描述了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业务风险等[3]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2]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网站上公布[2] -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息1元(含税)[81] - 公司拟以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税前),预计派发现金股利共人民币139,34.52万元[82] - 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红利预计于2024年11月20日前派发,H股股东名册将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4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8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外文名称为Dynagre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 Ltd.[10] - 公司中文名称为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乔德卫[10] - 公司中文简称为绿色动力[10] - 公司外文名称缩写为Dynagreen[10] - 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007号九洲电器大厦二楼东北楼[173] - 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23日,前身为深圳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73] - 公司母公司及最终控股公司为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73] 财务表现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6.60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2.46%[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3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76%[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3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8.86%[1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2元,同比下降15.38%[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80%,同比减少1.04个百分点[1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660,506,740.32元,同比下降22.46%,主要由于在建项目减少导致建设收入下降[48][49]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为人民币323,733,601.98元,总资产为人民币22,515,212,843.20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4,114,100,556.80元,资产负债率为62.69%[4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运营收入为人民币1,440,317,386.59元,同比增长10.66%,主要由于运营项目增加和垃圾处理量上升[49]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毛利率为44.63%,同比上升8.68个百分点,主要由于低毛利率的建造收入占比下降[50]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管理费用为人民币100,223,612.48元,同比增长10.56%,主要由于运营项目数量增加[51]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财务费用为人民币236,206,096.06元,同比增长3.45%,主要由于运营项目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5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人民币391,058,983.14元,同比下降10.12%,主要由于毛利减少和运营费用增加[53]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67,325,381.16元,同比增长22.42%,主要由于部分项目公司结束税收优惠期[5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03,026,018.30元,同比下降16.76%[5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1,017,250,170.59元,较2023年末减少1.48%,保持相对稳定[56] - 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比为62.69%,较2023年末的63.29%有所下降[58] - 公司未偿还借款总额为人民币9,710,039,405.05元,较2023年末增加人民币53,835,574.71元[58] - 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8,379,060,000.00元,其中人民币3,524,832,079.00元尚未动用[58] - 公司已质押的应收账款及经营权的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11,111,088,940.83元[58] - 公司对附属公司的财务担保最高责任为人民币7,422,857,703.52元[59] - 公司尚未履行的购买承诺为人民币92,668,027.50元[60] - 公司报告期投资额为人民币15,000,000元,较上期同期减少97.06%[61] - 公司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中,通州公司总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6.36%,汕头公司为5.12%,海宁扩建公司为5.08%,惠州二期公司为6.50%,武汉公司为5.55%[64][66] - 公司目前并无重大投资或购入资本资产的计划,但将积极寻求投资机遇以提高盈利能力[6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总额为1,575,521,937.26元,同比增长14.3%[161]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3,371,427.14元,同比增长88.9%[161]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5,918,818.39元,同比减少50.2%[161]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2,743,054.33元,同比减少41.1%[16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017,250,170.59元,同比减少10.8%[16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515,653,928.80元,同比增长14.5%[161]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2,346,295,540.90元,同比增长81.0%[16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2,292,459,966.18元,同比增长36.3%[16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405,962,803.41元,同比增长92.5%[16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6,402,060.34元,同比大幅增长[164] - 2024年1-6月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5.0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7.48%[165] - 2024年1-6月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6.4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5.72%[165] - 2024年1-6月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758.45万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净减少2.45亿元人民币[16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30亿元人民币[165] - 2024年1-6月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3.80亿元人民币,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4亿元人民币[167] - 2024年1-6月公司提取专项储备1474.98万元人民币,使用专项储备482.69万元人民币[16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79.66亿元人民币[167]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为303,026,018.30元[168] - 2024年上半年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8,401,112,286.40元[168] - 2024年上半年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90,084,060.23元[171] - 2024年上半年公司资本公积为2,459,608,891.70元[171] - 2024年上半年公司提取专项储备为22,890,705.81元[168] - 2024年上半年公司使用专项储备为11,037,630.97元[168] - 2024年上半年公司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合计为10,728.72元[171]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利润分配合计为209,017,781.70元[171] - 2024年上半年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323,733,601.98元[168] - 2024年上半年公司股本为1,393,451,878.00元[171] - 公司股本截至2024年6月30日增加至1,393,451,878.00元,股份总数为1,393,451,878.00股[173] -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23.6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73] - 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非公开发行A股232,240,000股,增加股本232,240,000元[173] -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116,200,000股,增加股本116,200,000元[173] - 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股本为1,045,000,000元[173] 业务与项目 - 公司涉及多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包括武汉项目、泰州项目、平阳项目等[7] - 公司涉及多个PPP项目,包括宜春项目、丰城项目、惠州二期项目等[8] - 公司涉及多个BOT项目,包括佳木斯项目、四会项目、登封项目等[8] - 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运营项目37个,垃圾处理能力达4.03万吨/日,装机容量857MW[21] - 公司采用BOT模式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特许经营期通常为25至30年[22] - 公司主要使用自主研发的三驱动逆推式炉排炉,具有独特的一体式三段设计[23] - 截至2022年底,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已达到80.47万吨/日,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19.48万吨/日[24] - 2023年7月,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正式进入绿证交易市场,绿证交易将为项目增加收益来源[25] - 每吨生活垃圾上网电量在280千瓦时以内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26] - 一个日处理能力1,0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资金投入一般为人民币4亿元至6亿元[26] - 公司项目地理范围覆盖20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场布局辐射全国[28] - 公司连续十四年被评选为“中国固废十大影响力企业”[29] - 2024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处理生活垃圾700.73万吨,同比增长11.27%;累计发电量249,868.96万度,同比增长12.85%;上网电量207,202.02万度,同比增长12.90%[34]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华东地区垃圾进厂量281.91万吨,发电量100,298.81万度,上网电量83,595.39万度[35]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华北地区垃圾进厂量86.27万吨,发电量28,560.79万度,上网电量22,769.99万度[35]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华南地区垃圾进厂量142.46万吨,发电量53,100.00万度,上网电量44,269.42万度[35]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华中地区垃圾进厂量107.90万吨,发电量42,565.49万度,上网电量36,061.30万度[35] - 2024年上半年公司西南地区垃圾进厂量45.45万吨,发电量15,218.90万度,上网电量12,632.75万度[35] -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东北地区垃圾进厂量36.75万吨,发电量10,124.98万度,上网电量7,873.17万度[35] - 公司自主研发的“多驱动逆推式机械炉排炉”技术获得2022年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30] - 公司与阿里云技术合作,在通州项目开展智慧电厂建设,并启动污泥直喷新工艺技术的研发和应用[37] - 公司计划2024年下半年加强垃圾发电主业,拓展非电业务,积极参与绿证交易,推进项目"数字化"建设[40] - 公司计划加强垃圾发电项目的开拓和投资并购,稳步推进环保特色产业园建设[40] - 国家政策推动垃圾焚烧发电向县级地区下沉,预计到2030年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基本满足需求[38] - 生物质发电(包括垃圾焚烧发电)被纳入绿证核发范围,可参与绿电市场交易[39] - 公司计划通过并购重组、提质降耗增效等措施,打造低碳环保特色产业园,实现高质量发展[39] - 公司主要业务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环保行业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技术顾问[173] - 公司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等方式,通过政府和社会的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进行业务[173] 环保与排放 - 公司下属主要子公司通州公司、汕头公司、惠州二期公司、海宁扩建公司以及武汉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均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主体[87] - 通州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3 mg/m³、5 mg/m³、4 mg/m³,均低于排放限值50 mg/m³[88] - 通州公司氮氧化合物排放浓度为28 mg/m³、39 mg/m³、26 mg/m³,均低于排放限值80 mg/m³[88] - 通州公司COD排放浓度为<4 mg/L,低于排放限值60 mg/L[88] - 汕头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ND、23 mg/m³、41 mg/m³,均低于排放限值100 mg/m³[88] - 汕头公司氮氧化合物排放浓度为71 mg/m³、58 mg/m³、63 mg/m³,均低于排放限值200 mg/m³[88] - 汕头公司烟尘排放浓度为4.0 mg/m³、4.4 mg/m³、4.0 mg/m³,均低于排放限值30 mg/m³[88] - 意州二期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7 mg/m³和10 mg/m³,均低于50 mg/m³的限值[89] - 意州二期公司氮氧化合物排放浓度为58 mg/m³、52 mg/m³、56 mg/m³和84 mg/m³,均低于150 mg/m³的限值[89] - 意州二期公司二噁英排放浓度为0.013 ngTEQ/Nm³、0.0044 ngTEQ/Nm³、0.0051 ngTEQ/Nm³和0.0024 ngTEQ/Nm³,均低于0.1 ngTEQ/Nm³的限值[89] - 灣享擴建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13 mg/m³和28 mg/m³,均低于100 mg/m³的限值[91] - 灣享擴建公司氮氧化合物排放浓度为48 mg/m³和52 mg/m³,均低于75 mg/m³的限值[91] - 武漢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6 mg/m³、4 mg/m³、3 mg/m³、5 mg/m³和19 mg/m³,均低于100 mg/m³的限值[91] - 武漢公司氮氧化合物排放浓度为127 mg/m³、105 mg/m³、132 mg/m³、91 mg/m³和97 mg/m³,均低于300 mg/m³的限值[91] - 武漢公司二噁英排放浓度为0.0034 ngTEQ/Nm³、0.0033 ngTEQ/Nm³、0.0013 ngTEQ/Nm³、0.00098 ngTEQ/Nm³和0.0011 ngTEQ/Nm³,均低于0.1 ngTEQ/Nm³的限值[91] - 公司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为136.63吨,年排放指标为880.37吨[93] - 公司氮氧化合物实际排放量为565.73吨,年排放指标为2,456.38吨[93] - 公司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均配有完整的废气、渗沥液及飞灰处理系统,报告期均达标排放[98] - 公司下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过减少填埋场产生的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对碳减排具有直接贡献[101] - 公司各项目均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每年组织应急演练[96] - 公司每年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情况,并将自行监测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开[97] - 公司从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致力于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100] - 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获得北京市环保局对通州项目的环评批复[95] -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获得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对武汉二期项目的环评批复[95] - 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获得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惠州二期项目的环评批复[95] 风险与管理 - 生活垃圾供应量及热值的不稳定可能影响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效率[73] - 公司在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针对垃圾数量低于保底量时,政府方需按保底量支付费用[73] - 公司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进度受到若干不利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项目超支及延误[74] - 公司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约定,因政府方原因导致施工条件不具备,政府方应给予项目投资人相应补偿[74] - 公司应收账款可能继续增长,主要由于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及部分地区垃圾处理费结算周期延长[75] - 公司主要客户为地方政府
绿色动力环保(01330) - 2024 - 中期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