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科技: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函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下称"首次公开发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本公司作为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因本保荐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函》之 签章页) 承诺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7-11-12-2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7-11-12-1 7-11-12-3 7-1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