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目标 (一)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比亚 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三)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 (一)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五名公司董事组成。 (二)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和解聘。 (三)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后,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为使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 合本实施细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实施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在董事会 根据本实施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之前,原委员仍按该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权。 (四)战略委员会设主席一名。主席人选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 产生。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的运作 (一)战略委员会会议经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或战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