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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2 20:5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 到事前审核、专业审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联交所上市规则》")、《比亚迪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核委员会最少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审核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并具备《联交所上 市规则》要求的"适当的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的经验",并由独 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且审核委员会成员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 下列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