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咨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规则制定 - 2023年9月21日公司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3]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8] - 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五日通知[14]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临时会议可用通讯方式,参会委员签字[15] 存档与提交 - 会后五日内将会议文件等交董事会秘书存档[17] - 决议生效次日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17] 细则说明 - 细则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