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蓝电: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武汉蓝电武汉蓝电(BJ:830779)2023-10-26 16:38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郑新雄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独立性要求 - 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5]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6] 候选人资格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连续任职未超六年[8] - 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8] 不良记录判定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公开谴责有不良记录[8] 不符合要求情况 - 过往任职连续12个月未亲出席董事会超半数不符合要求[9] - 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外其他部门处罚不符合要求[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