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国义招标国义招标(BJ:831039)2023-10-30 18:07

制度审议 - 2023年10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除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除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方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除担保)经证券服务机构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报告有效期 - 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日距使用日不超六个月,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使用日不超一年[15] 关联交易预计 - 公司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本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提交审议,超预计金额需再审议披露[16]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未主动回避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回避[19] - 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决议须由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违规处理 - 董事会违反关联交易制度,监事会责成改正,造成损失责任董事赔偿,情节严重提请罢免[23] -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关联交易制度,董事会、监事会责成改正,造成损失赔偿,情节严重董事会罢免[23]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罢免职务,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2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26] 术语说明 - 制度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含本数,“低于”“超过”“过”不含本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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