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农: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 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831855 证券简称:浙江大农 公告编号:2023-052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已征得 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 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 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 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