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淼科技: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浩淼科技"或"公司")拟发行股 份购买合肥威艾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经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 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1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