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凰:独立董事制度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32000 证券简称:安徽凤凰 公告编号:2023-087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含 3 家)境内上市公司 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