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审议 -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选聘规则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不得提前聘请[5] - 聘期一年可续聘,连续聘同一所超8年需综合考量后经程序延长[14]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更换解聘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6]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30日通知,股东大会表决时允许事务所陈述意见[16] - 事务所辞聘需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6] 监督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19] - 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对责任人通报批评等[20][21] 制度实施 - 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