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构设立 -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审议通过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并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2] -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等进行检查监督[7] 审计部管理 - 审计部设专职负责人1名,由审计委员会任免[7] - 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7]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2]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9]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结果[19]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22] - 审计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报告内审工作及问题,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审报告[2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7]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需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等[10]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7]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其他规定 - 审计部工作底稿等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10年[14] - 公司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28]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9] - 公司在披露年报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29] - 公司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25] - 内部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遵守多项职业准则[31] - 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或被审部门有利害关系应回避[31]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不同表现人员有相应处理[31] - 违反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32] - 存在特定情形的单位或个人,审计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由董事会处理[32]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最新规定执行并修订[35] - 制度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3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制度由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38]
恒合股份:内部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