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合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4] - 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满足条件应采用现金分红[10]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1] 重大事项界定 - 未来12个月内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为重大投资或支出[5][7] 其他 - 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12] - 备查文件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