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制度情况 - 防范控股股东等资金占用制度2023年12月11日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3] 资金占用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后者如代垫费用等[4] - 限制经营性资金往来占用公司资金,按合同结算[6][7] - 不得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拆借等方式资金[7][8] 责任划分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9] - 总经理为执行负责人,财务总监为具体监管负责人[9] 应对措施 - 侵占资产要求制定还款计划,拒不偿还司法冻结[8]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侵占冻结股份[11] - 未按期清偿,董事会20日内向司法申请冻结股份变现[13] 信息披露 - 财务总监在董事会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9] - 董事会秘书发限期清偿通知并做好信息披露[13] 处罚规定 - 处分协助、纵容侵占资产的董事和高管[15] - 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5] - 处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责任人,追究违规责任人法律责任[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