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情况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经2023年12月11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2]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9]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渠道、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5] - 原则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5][6] 工作对象与沟通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8]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8] - 沟通方式包括披露报告、保证咨询渠道畅通等[8][9] 会议与信息公开 - 为投资者答复和反馈信息情况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10] - 股东大会可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0] - 可举行业绩说明会等,再融资时可举行路演[12] - 不晚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14] - 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15] 职责分工 - 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主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1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监事会负责监督[16] - 其他部门及员工协助董事会办公室工作[18] 其他要求 - 董事会办公室核查投资者知会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3] -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规及管理知识培训学习[14]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汇集信息并准确完整披露[16] - 筹备各类会议并准备材料[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