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林艳和 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增持承诺 - 2023年1 - 7月,控股股东金沙江需增持不低于20万股,金额180 - 450万元[3] - 2023年1 - 7月,实际控制人林艳和需增持不低于143667股,金额129.30 - 323.25万元[3] 承诺履行情况 - 截至2023年8月1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增持承诺[3] 监管措施 - 北交所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3]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收到决定书两日内公布相关情况[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