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鸽科技: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
2023-065 8332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 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具体内容 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预案。 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