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鸽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斌)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斌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要求 - 被提名人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 - 特定股份持有及亲属关系者不具备独立性[4]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及谴责通报[6]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 过往任职出席会议情况需达标[8] 声明信息 - 提名人于2024年1月4日作出声明[10]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斌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要求 - 被提名人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 - 特定股份持有及亲属关系者不具备独立性[4]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及谴责通报[6]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 过往任职出席会议情况需达标[8] 声明信息 - 提名人于2024年1月4日作出声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