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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鸽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灵鸽科技灵鸽科技(BJ:833284)2024-01-04 18:37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月4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通过[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监高等相关人员[5] - 信息披露负责机构为董事会,董事长首要责任,董秘组织协调[5] 披露内容与时间 - 披露信息包括定期和临时报告[6] - 年度报告4个月内、中期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编制披露[16] 业绩预告与快报 - 业绩预告重大变化含净利润变动超50%且大于500万元等情形[20] - 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差异超20%需修正公告[20]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触及相关时点后及时首次披露[26] - 筹划重大事项最迟形成决议等时披露[2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及时披露[3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需披露[39] 其他披露情形 - 股东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43] - 重大诉讼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10%以上需披露[46]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提供部门当日上报董秘,董秘审查提交审核,董事长签发[57] - 监事会披露特定信息提前15天通知董事会[62] 信息管理与保密 - 董事会保管资料原件不少于10年[67] - 信息未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74] 违规处理 - 董监高失职致违规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79] - 公司违规被处理董事会自查处分并报告结果[8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日起实施[8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