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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鸽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何亚东)
灵鸽科技灵鸽科技(BJ:833284)2024-01-04 18:37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何亚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 - 特定股份持有及亲属、近12个月不独立、近36个月违法受罚等人员不符要求[4][6] 兼任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7] 任职期限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6年[7] 履职情况 - 过往任职独立董事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总数二分之一不符要求[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