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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鸽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灵鸽科技灵鸽科技(BJ:833284)2024-01-22 19:22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月19日召开,召集由1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出[3][6] -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1月12日[7] - 现场会议于1月19日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1月18日15:00至1月19日15:00[7]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名,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2,821,8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7629%[10]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8名,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1,621,4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5922%[11]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名,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200,4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08%[12] - 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共2名,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0,4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79%[13] 议案表决情况 - 多项换届选举、制度、授信额度及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同意票数均为42,821,89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0%[17][18][19][21][22][23][24][26][28][29][31][32][34][35][37][38][40][41][60] - 中小股东对部分议案同意票数100,401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27][31][32][34][35][37][38][40][41] - 议案六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60] 法律相关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63] - 法律意见书负责人为沈国权[65] - 经办律师有吕希菁、裴振宇[66][67] - 律所地址、电话、传真、网址等信息[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