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惠电子: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2] -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含3家全资和1家控股子公司,资产和营收占比100%[6] 公司治理制度 - 聘请4名独立董事,两名是会计专业人士[8] - 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规范各层级运作[6][8][9] 缺陷标准制定 - 制定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定性标准[21][22][24][25] 内控制度建设 - 制定多项内部控制制度,涉及资金、采购等多方面[14][15][16][17] 其他信息 - 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内部控制信息[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