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同新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8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涉及修订的内部制度包括:《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 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 股东大会的其他职权授权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的,应当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授权原则,并明确 授权的具体内容。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