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奇智造: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瑞奇智造瑞奇智造(BJ:833781)2023-10-16 18:07

公司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涉及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和职责等[3][15] - 修订依据为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15] - 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14] 股份与信息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并披露[4]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情况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4] 股东大会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5] - 股东大会通知应披露提案具体内容,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应说明审议意见[5]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5]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5] - 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董事会可提董事提名议案,监事会可提监事提名议案[6] 董事任职资格与任期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或因财产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7]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完结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7]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7]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8]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8]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8]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9]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10]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11]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并披露[11]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1] - 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1]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12]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召集人[12] - 审计委员会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1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14] 委员会会议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备查文件与日期 - 备查文件为《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16] - 公告日期为2023年10月16日[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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