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与审议 - 2023年10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人员职责与报备 -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职责,三个月内确定人选,指定前由董事长代行[7]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化,自相关决议通过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将最新资料向北交所报备[7] - 新任董事、监事任命后1个月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后1个月内签署承诺书并报备,声明事项重大变化(持股情况除外)5个交易日内更新提交[8]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经审计,如需变更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应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12] - 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2] 业绩快报与预告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此期间披露业绩快报[16] - 业绩快报或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并致歉说明原因[16] - 预计上一会计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超50%且大于500万元、发生亏损或由亏转盈,需进行业绩预告[16] -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预告全年营业收入等指标[16] 临时报告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处置超该资产30%,需披露临时报告[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临时报告[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受限,需披露临时报告[19] 重大事件与交易披露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在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2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2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28] 诉讼与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披露[33] 股东相关披露 - 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投资者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其他主体不超6个月[37] - 3个月内减持总数超公司股份总数1%,应提前30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37] 其他情况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需及时披露[39]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未偿债等情况需及时披露[39] - 董事等人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及时披露[40] 报告编制与审批 - 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审计,各部门提供基础资料,董秘组织编制定期报告,定期报告披露需经多环节审批[51][52]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秘组织,不同类型披露有不同程序[53][54] 其他制度规定 - 董事会每年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并与年报同时披露[51]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56] - 公司董监高对信息披露负责,违规有相应处理措施[58][59] - 公司需对北交所审查意见及时回复并按要求处理[58][5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1][64] 定义相关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62]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65] - 拥有公司控制权情形包括持股50%以上、实际支配表决权超30%等[66]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等的公司[66]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66]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68] - 违规对外担保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经规定审议程序的对外担保事项[6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生效后原制度自动失效[72]
瑞奇智造: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