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奇智造:总经理工作细则
制度审议 - 制度修改于2023年11月1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人员任期与职责 -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 - 8种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7] - 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副总经理协助,各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分工明确[9] 会议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分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每季度召开一次[17] - 5种情形应立即召开总经理办公会[17] - 定期会议提前3天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1天,紧急情况不受限[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19] 报告要求 - 总经理每季度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经营情况[21] - 随时报告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保证真实性[26] - 经营重大问题事发当日向董事长报告[21] - 报告可口头或书面,董事会和监事会要求书面则书面报告[27] 其他事项 - 总经理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23] - 违法将追究法律责任[23] - 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5] - 细则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5]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