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之高: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制度》议案[2] 现金分红 - 现金分配要求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1元[11] - 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或现金流净额为负可不分红[11]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10%[16]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6]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6]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6] 重大支出定义 - 未来12个月拟对外投资等支出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18] - 未来12个月拟对外投资等支出超总资产30%[18] 生产经营条件 - 最近一年经营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之比不低于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