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制度修订 - 2023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5] - 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多种情形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10][11] - 董事会等可提候选人[13] - 连任不超6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6] - 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17] 会议相关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19]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连续两次未出席提议解除职务[24] 其他 - 制度由股东大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