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836433 证券简称:大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