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迅生物: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关于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 专项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专项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致: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主承销商"或"获授权主承销商")的委托,委派 本所律师为其作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的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博迅生物"、"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股票发行配售等 事项进行见证,现本所律师就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