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特尔:董事会议事规则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3-050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 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 责。 第三条 董事会设 ...